銀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為加強銀行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總則

  1.編制目的: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各銀行及全體員工。

  第一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

  第四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銀行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五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定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七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九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4.安全疏散指5.示標6.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10.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銀行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銀行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6.滅火預案。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裝置、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結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機關***以下簡稱總行機關***的具體情況,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制度。

  一、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總行機關各部、室及全體職工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和總行機關防火制度,做好防火工作。

  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各部、室要指定一名行政領導為本部、室防火負責人,負責本部室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條例》,制定本部室防火措施,並組織本部室的全體人員予以落實。

  ***二***明確本部室重點防火部位,並有專人負責。對火災隱患要及時發現,抓緊整改,確保安全。

  ***三***定期組織人員對本部室的所有辦公室、資料室、倉儲室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總務部辦公大樓管理處或物業公司安保部。

  ***四***負責對本部室的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防火制度

  ***一***嚴禁隨地亂扔菸頭,菸頭熄滅後放入菸灰缸內。

  ***二***下班後和辦公室長時間無人時,關閉空調、照明燈,切斷房間內其他電器的電源。

  ***三***不準私自亂接電源,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加接電源時,應由專業人員操作,及時更換已損壞的接線板及插頭。

  ***四***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和酒精爐、煤油爐。

  ***五***禁止在樓道、辦公室內焚燒廢紙等物品。

  ***六***禁止在公共通道內堆放物品。

  四、重點防火部位

  ***一***打字室、印刷裝訂室、收發室、檔案室、資料室、圖書室、機要室、電腦機房、庫房、供配電室和操作室、天然氣表室、餐廳、財務室、會議室、多功能廳為重點防火部位。

  ***二***重點防火部位除執行辦公室防火措施外,還必須做到:

  1.嚴禁在重點防火部位吸菸。

  2.安裝電器裝置必須符合消防規定。

  3.重點部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堅持“定人、定點、定措施”的原則。

  5.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要熟知滅火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發生火災能及時補救。

  五、獎懲

  ***一***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遵守消防法規,積極消除火災隱患,工作認真負責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消防法規給予獎勵。

  ***二***凡違反防火制度,以致發生火警事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國家和職工財產損失的,根據有關消防法規予以行政處分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三

  一、每月的最後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保衛部、消防維保單位及物業人員參加,並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 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保衛部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誌的設定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菸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後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六、每月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防火每日巡查制度:

  一、防火每日巡查由保衛部與物業公司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並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裝置完好情況;溼式報警閥、末端

  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

  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五、每日營業結束,各單位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

  六、營業結束後,對營業廳繼續進行一次防火巡查。

  七、主管人員應當每日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週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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