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一本書小學作文

  書對人生的啟迪起著多麼重要的作用,書是歷史經驗的總結,書是社會文化的結晶。下面是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篇1

  德國大詩人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等於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我非常喜歡讀書,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小故事,大道理》。

  這本書的內容十分豐富,它用一個個令人回味無窮的故事向人們闡述了很多道理。我覺得它像一位無聲的老師,在潛移默化中,告訴我們在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教育我們該怎樣做人做事;我又覺得它像一場溫暖的春雨,輕柔地衝刷掉我心靈上的汙漬,使我成為一個品格純潔的人。總而言之,讀了《小故事,大道理》這本書,我真是受益非淺。

  其中一個小故事講的是美國前總統羅斯福家失盜,被偷去了許多東西,當朋友安慰他時,他卻說:“謝謝你的關心,我很好,感謝上帝:因為第一賊偷去的是我的東西,而沒有傷害我的生命;第二,賊只偷去我的部分東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慶幸的是,做賊的是他,而不是我”。對任何人來說,失竊是件不幸的事,而羅斯福卻找出三條感恩的理由。這個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顏。在這之前,我常常為自己過重的學習負擔而煩惱,羨慕爸爸媽媽小時侯作業少,學習輕鬆,沒有沒完沒了的考試,不用 彈琴唱歌。甚至當爸爸媽媽告訴我,他們小時侯放學後要出去割草,洗衣,農忙時要下田幫大人幹活時,我都滿不在乎地說,我不願意現在這麼辛苦地學習,寧願和你們小時侯一樣幹活。可當我看完這個故事,換一種思路再來看待兩代人的學習和生活時,我卻為自己是生長在這個時代而感到幸福。現在的我雖然學習任務重了一點,可我想吃什麼都有,想穿什麼都有,出門有汽車,天熱有空調,無聊可以看電視,和同學打電話。彈琴唱歌雖然辛苦了,可我學到了很多本領,當同學們羨慕我歌唱得好時,我不都應該感謝父母培養了我,給了我機會嗎?從此以後,我也要學羅斯福一樣感恩社會,知足自己的現狀,笑迎充滿希望的明天。

  我能換一種思維來熱愛我的學習,我的生活,都是這本書的功勞。整本書,三百多個小故事,簡單地闡明瞭三百多個淺顯的道理,我將不斷用這些道理來指導我的學習,鞭策我的人生。

   篇2

  以前,我認為小說沒什麼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說《神印王座》後,我才知道小說有多麼好看。

  這本書講人和魔數十年的鬥爭,然而一個人打破這場戰爭,那人就是——龍皓晨,龍皓晨不畏困難從10歲就開始修煉。最後與魔族皇者展開戰鬥。讀到了這裡我彷彿看到了龍皓晨手摘日月星辰與魔族皇者展開戰鬥。

  龍皓晨和魔族皇者戰鬥了兩天兩夜,他擊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為此死去了。讀完了這本書,我產生了疑問,龍皓晨是勝利者還是失敗者?他成功雞腿魔族皇者,他是勝利者。但又想一想,帶著傷,又死了,也確實算不上是勝利者。“勝利”一詞在這本書中意義非凡,帶著這樣的疑問。我又重新讀了一遍《神印王座》。

  這一次,我是和龍皓晨一起去對抗魔族皇者的。面對著疼痛、死亡、魔龍,我抑制不住內心的恐懼,多次向困難妥協了。可是,龍皓晨始終沒有向魔族皇者妥協。它勇敢的堅持著,最後憑藉著自己堅強的意志戰勝了魔族,保衛了人類的家園。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龍皓晨追求過,也奮鬥過,怎能說他是失敗者?他不但勝利了,還是大英雄。

  龍皓晨讓我懂得,人的身體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卻硬過鋼鐵。

   篇3

  我是一個“小書迷”,雖然我看書的範圍較廣,但我最喜歡的書還是《讀者》。它像一位朋友,伴我度過課餘的時光;它像一艘大船,帶我遨遊知識的海洋;它像一把鑰匙,幫我開啟知識寶庫的大門。

  當我第一次接觸這本書時,那時我還小,只是被它那色彩豔麗的封面吸引住了。隨著年齡的增長,《讀者》吸引我的,早已不是封面,而是書裡的內容。

  這本書的內容包羅永珍、薈萃精華,我就像一隻小蜜蜂,在閱讀中採著花蜜。在讀書的過程中,我知道了世界上最窮的慈善家是一位英國的74歲老漢,斯坦·布洛克;知道了“磨洋工”的來歷:清朝時美國人在中過北京建立協和醫院與醫學院,由於它是外國人設計的,國人稱它為“洋工”,它的工序又十分浩繁,所以參加建築工程的許多工人就把這一工序稱之為“磨洋工”;我還知道了人生中沒有過不去的坎,只要我們有良好的心態,咬咬牙,一切困難都會過去的……它就想像一架望遠鏡,讓我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

  它伴隨著我的成長,它是我的良師益友,你說我怎麼能不喜歡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