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三嚴三實先進典型材料
“三嚴三實”簡潔凝練、內涵豐富、指向明確,反映了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內在規律和本質要求,體現了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有機統一、內在自律和外在約束的有機統一,為黨員幹部修身做人、為官用權、幹事創業提出了明確要求。下面是關於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鄒碧華,從基層法院,到高階法院;從審判員,到領導崗位;層次變了,地位變了。但是,“三嚴三實”的司法作風始終沒變。那就是:“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
鄒碧華,無論是在研究民事審判的工作規律;還是在積極推行司法體制改革;無論是在開庭審判;還是在司法方便當事人訴訟上;都給我們留下“三嚴三實”的司法“痕跡”。他無愧於是“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好法官。之所以在全國法院系統開展向鄒碧華同事學習,就是要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司法目標;就是要按照“積極迴應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期盼”作為司法要求;就是要用“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理念,受理、審理、執行好每一個司法案件,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就是要以“人民滿意”作為司法標準;最大限度地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這就要求我們做到:判前法律釋明,判中查明事實、辨別是非,判後答疑解惑、勝敗皆明、服判息訴。要想做到這一點,就是要用“三嚴三實”的司法作風來規範司法行為。
那麼,如何做到“三嚴三實”呢?那就是:嚴以修身。就是要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覺遠離低階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嚴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於自省,遵守黨紀國法,做到為政清廉。謀事要實。就是要從實際出發謀劃事業和工作,使點子、政策、方案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客觀規律、符合科學精神,不好高騖遠,不脫離實際。創業要實。就是要腳踏實地、真抓實幹,敢於擔當責任,勇於直面矛盾,善於解決問題,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做人要實。就是要對黨、對組織、對人民、對同志忠誠老實,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幹老實事,襟懷坦白,公道正派。
總之,在全國法院系統開展向鄒碧華同事學習活動中要用“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辦理每一個司法案件開始,用“三嚴三實”的司法作風來規範司法行為。要想做一名好法官,就要踏踏實實的做人,乾乾淨淨的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