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秉公執法心得體會6篇
公安局交警大隊以開展“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為契機,緊密結合全縣公安交管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合理安排,深入學習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以下是小編整理了民警秉公執法心得體會,希望學對你有用,歡迎閱讀:
民警秉公執法心得體會篇1
公正執法是黨和人民對公安隊伍的永恆要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機關尤其是公安民警隊伍中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的問題時有發生。這些問題的發生,與黨和人民群眾的要求格格不入,同法律法規的規定有一定的差距,嚴重影響著整個公安工作、公安隊伍建設以及警民魚水關係。如何進一步提高執法水平,保證執法公正是擺在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一定的時間內,經過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以及社會各界長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因此,要保證公正執法,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樹立公正意識是保證公正執法的關鍵
正確的行動離不開正確認識的指導,公正執法也是如此。當前,影響公安機關公正執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當一些公安民警的頭腦中要麼公正意識淡漠,要麼沒有牢固樹立正確的公正觀念,要麼沒有充分認識到公正性對公安執法的重要性和嚴峻性。因此,切實保障和提高公安機關正確履行職責,維護執法公正,就必須不斷強化和鞏固廣大公安民警的公正意識,以正確的公正意識有效指導執法工作,促進各項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機和活力。
牢固樹立公正意識,首先要加強對公正觀念深刻內涵和重大價值的學習、理解,增強對公正觀念重要性的認識。通過深入學習理解要使各級公安機關及廣大民警充分認識到維護公正是公安工作的總要求,認識到維護公正是公安機關“立警為公,執法為民”要求的具體體現,認識到維護公正是黨和政府以及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執法活動的根本要求和強烈盼望,認識到維護公正對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營建和諧社會、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大推動作用。要通過對公正觀念的學習、理解,把維護公正的意識深深銘刻在每一個公安民警的頭腦中,體現在執法實踐中,把公正執法思想植根於每位民警,落實到每一個執法環節中,不斷增強廣大公安民警公正執法的自覺性、主動性。
其次,要增強公安民警法律至上觀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案的自覺性。廣大公安民警必須樹立法律至上的觀念,必須以人民利益為重,堅持對法律負責與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規範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堅決杜絕發生傷害群眾感情、漠視群眾疾苦、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要從最基本的環節最細微的地方作起,切實作到在所有的公安工作和執法行為上充分體現公平和正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權貴、剛正不阿,秉公執法、廉潔奉公,不為權力、名利和美色所動,努力做到不枉不縱,既不濫用職權、超越職權,也不能消極不作為,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第三,要注重加強程式公正的意識,程式是如何完成實體內容的步驟、方法、形式、時間、順序等的規定,兩者缺一不可。在我國公安機關及廣大民警中,長期以來“重實體,輕程式”的思想根深蒂固,執法過程中忽視程式、違反程式的問題普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要做到公正執法,不僅要做到實體內容的處理公正,更重要的在於強化程式意識,通過確保程式公正實現執法公正。
第四,要切實體現人民群眾的要求。要關愛弱勢群體,要根據群眾的意願辦事,把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項執法活動中,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訊號,把人民群眾的需要作這第一選擇,把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考慮,把人民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執法,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積極推行警務公開和便民利民措施,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安機關是實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確運用自由裁量權是實現公正執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權是指定在特定情況下依照職權以適當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為的權力。公安機關的自由裁量權是指公安機關在行政管理和刑事偵查工作中,根據法律法規賦予公安機關的行政管理和刑事偵查許可權,依據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則,作出或不作出具體行為的權力。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的自由裁量權主要集中體現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像XX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了違反本條規定的“處200元以上,XX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違反該法此款規定的可以在200元至XX元之間選擇處罰,這就存在一個裁量的問題和標準的問題。因此,正確運用自由裁量權,確保公正執法,要求公安機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合法原則,二是正當合理性原則,三是服務原則,四是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利益原則,五是保守國家機密和工作機密原則,六是公正廉潔、克己奉公原則,不斷探索形勢下公安執法工作的長效機制,正確引導廣大公安民警從教條式的執法活動中解放出來,既防止執法僵化,又杜絕主觀上的放縱,既做到嚴格公正,又做到熱情服務。
三、強化和完善執法監督是實現公正執法的保障
近年來,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協、社會各屆及新聞媒體監督的同時,也不斷加強了內部執法監督,設立了不少的機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難適應日新月異的形式變化和發展,這就需要社會各方的參與,更需要公安機關主動接受監督,切實查詢問題,使監督經常化、具體化、程式化、制度化。進一步加強對公安機關公正執法的監督,必須下大力氣強化監督意識,不斷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和外部監察機制,充分發揮監察、紀檢、法制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警務公開,增強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廣大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規知識和執法水平是實現公正執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執法的主體,其法律法規知識和執法水平高低直接影響著整個執法活動,因此,各級公安機關只有著重加強民警法律法規學習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學習教育培訓一條龍格局,通過舉辦培訓班、知識競賽、法規測試、集中學習、個人自學、日常考核、綜合獎評、排名公示、競爭上崗等有效措施,不斷提高其法律水平和知識,才能更好地服務於公正執法,也才能做到公正執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機關執法制度建設是實現公正執法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基礎。進一步保障公安機關公正執法,必須加強相關法規制度建設。貫徹公開、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儘快完善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執法質量檢查制、執法監督制、警務保障制、民主公示制、執法獎懲制等直接關係公安機關公正執法的保證機制和制度,並使之得到有效實施。
公安機關作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打擊犯罪的重要專政機構,只有通過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執法,為縣域經濟發展和建設小康社會提供良好的和諧、安全環境,也才能使建設小康社會的巨集偉目標早日實現。
民警秉公執法心得體會篇2
公安局交警大隊以開展“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為契機,緊密結合全縣公安交管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合理安排,深入學習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攻克交管事業中的難點,優化管理,加強隊伍管理,履職盡責,真抓實幹,切實將學習所得融入到主題教育活動中去,不斷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始終做到秉公執法、竭誠為民,用實際行動為餘慶縣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深刻學習,掌握精髓。大隊支部將學習“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靈活設定學習教育方式,通過支部班子帶頭學、黨員民警跟進學、主動學,廣泛動員全體民警參與學習活動,引導民警學深學透,深刻領會“全會”的精神實質。
豐富載體,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手機微信等傳統媒體和新興媒介開展學習教育,傳送五中全會精神“每日一解讀”,設定學習園地,召開座談會,撰寫心得體會,激發黨員民警、輔警參與學習討論熱情,增強學習積極性、創造性。積極營造全員學習、主動學習的濃厚氛圍。
成果轉化,確保實效。將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學習活動與徹落實全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會議、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精神和當前開展的確保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及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項措施等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激發民警學習全會精神的熱情,以實際行動貫徹全會精神,以飽滿的工作熱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增強全體民警的使命意識,推動公安交管工作爭先晉位。
廣大黨員民警、輔警紛紛表示:一定要按照上級要求,踐行“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 主題教育活動,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做到深入學習,加強理解,把這次會議的精神吃透,領會好,貫徹好,把學習精神轉化為工作動力,改進工作作風,自覺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以飽滿的姿態將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於年底工作中,為廣大交通參與者站好崗、服好務。
通過學習“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教育”後充分認識到進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是公安執法工作的準繩,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是重樹人民公安警-察在群眾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為,在我們的公安實際工作中總是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新聞媒體也時有曝光,大致表現在執法不嚴:犯罪分子逍遙法外,無人問津、執法不公:收受當事人錢物、吃喝拿要辦人情案、執法行為不文明,舉止粗俗、態度蠻橫,審訊犯罪嫌疑人時動手動腳,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惡劣後果。這些都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在群眾中的整體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究其根源還是個別領導幹部和民-警以執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鬆了自己對自己的約束,或守法意識不強、或目光短淺、貪圖好處,置法律於不顧,徇私枉法。作為警-察並非僅僅是某個單位、某個派出所的一員,在群眾眼裡,你是執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權威的法律在行使職權,是為人民排憂解難的,是群眾的保護神,因而我們的言行舉止是否文明、有無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就顯得尤為重要。
通過近幾天來的學習,感覺到自己在思想認識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對自身隊伍中存在的問題也有了進一步認識。相信通過“三項教育”,公安隊伍整體素質一定會得到進一步提高,一定會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時,也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僕意識,立足本職、不斷努力、不斷進取,取得業務和思想上的雙提高,努力做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公安部對有關問題十分重視,針對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問題都有相關指導性文章和制定相應的內部規定;就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進行法制教育和有關學習,比如我們學習了《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加強反腐-敗鬥爭,推進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決定》、《公安部關於堅決制止公安幹警刑訊逼供的決定》、《公安部關於排除干擾杜絕說情嚴格依法辦案的通知》、《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範》、《公安機關和公安幹警十不準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人民-警-察內務條例》等遍目。
民警秉公執法心得體會篇3
通過學習並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情況就如何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談談自己的認識。
一、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
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踐告訴我們,只有嚴格執法,才能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才能體現法律的尊嚴。嚴格執法至少有兩方面的意義。
一方面,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嚴肅執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式辦案,真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結合我們工作實際不能只重實體法而忽視程式法,比如在執行治安管理處罰中以前我就有這種意識,只要證據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慮程式上的立案呈批,在傳喚中不用傳喚證,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訴訟中敗訴。
另一方面,嚴格執法還要注意粗暴執法,我們公安機關在執法中有一整套嚴格規定,比如在詢問當事人、證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犯罪嫌疑人時必須要嚴格執法要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人民警察綜合素質,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制定、完善各項執法責任制,強化落實各種形式的執法監督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隊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設,樹立人民-警-察隊伍文明之師、威武之師的形象。加強執法規範建設,讓依法執法、文明執法成為制度。要開展綜合執法,提高執法技巧,對於屢教不改、蓄意鬧-事、干擾執法的當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認真並貫徹行政複議法,保障國家法律監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貫徹執行。
二、公正執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執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執法就是不偏不縱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行使法定職權,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執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職權執法。公正執法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對發生的違法行為敢於糾正並依法處罰,不搞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犯罪嫌疑人的態度不好而加重處罰或態度很好而從輕處罰“態度執法”、不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犯罪嫌疑人與我們有關係或親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從輕處罰的“關係執法”、“人情執法”,做到見違必糾,違法必罰,罰而有據。只要違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應依法予以追究。據資料報道,20年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會已經審議和通過各種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檔案就有328件,這期間國務院還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規,各地方省級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規。僅八屆人大五年間,就立法118件。通過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提高,這就要求我們在執法中,更加註意執法的公證性,.
三、文明執法是社會精神文明的體現。
文明執法是社會文明的一個縮影,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所謂文明執法,是指執法人員以人為本,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式,運用法律規範辦理各種案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文明執法是人民-警-察的屬性所決定的。人民-警-察執法的物件大多是人民群眾、外來人員、“兩勞”釋放人員,遇到的問題大量的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有的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後果的,應教育其糾正。如果言語粗魯,行為野蠻,不但不能糾正其違法行為,而且會增加違法者的對立情緒,破壞政府形象。執法講文明,要求有禮在先,出示證件在先,態度和藹,舉止端莊,教育疏導,以理服人,既是執法人員文明素養的展示,也是行政執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式。實踐表現,大多數違章違法者是通情達理的,只要執法者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工作做到家,違法行為是會自行糾正的。因此,文明執法是人民-警-察工作永恆的主題,也是進一步加強人民-警-察隊伍建設、樹立人民-警-察新形象的根本保證。行政處罰法第五十條、六十條和六十二條中的法律責任規定,行政執法人員違犯法律規定,徇私舞弊,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這些都是對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具體要求。
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文明不能執法,執法不能文明”的謬論,有些人認為執法是責令違法者糾正違法行為或予以處罰,必須嚴格、嚴肅。違法者是不講文明的,文明執法糾正不了其違法行為。如,如交-警在糾正交通違章,我向他敬禮,沒等我出示證件,他開車溜走了。注意區分強制執行和制止群體性鬧-事事件中強制性。符合法律程式的強制是完全必要的,要注意區分在執行刑事拘留、逮捕、強制執行和制止群體性鬧-事事件中,在此過程中發生的推搡、拉扯等行為不能與不文明執法混為一談。其間當事人阻撓執法,或辱執法人員,蓄意擴大事態,引起路人圍觀,堵塞交通。
人民警察為了儘快平息事態,將辱罵、灑潑的當事人制服,這難道是不文明行為?如果不強制制止,事態就不能平息,執法就不能順利進行,破壞執法的狀況就不能得以改變。文明執法是一個過程,有的群眾對公安“強制執行”缺乏瞭解,單憑看到強制性情景就指責或投訴警-察“不文明”,有失公允,是對公安機關的誤解。
對於人民警察奮起自衛,冒著生命危險制服鬧事者,從法律上講,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權益免受侵害,對於那些使用暴-力襲警行為的人,使用警械武器予以制止,這是正當防衛,不僅不負法律責任,而且應當受到鼓勵和表揚。其次,要提高人民群眾的素質和法律意識。文明執法必須普遍提高人民群眾素質和對公安工作的認識,使人民群眾在行使他們的權力的同時普遍並願意承擔法定義務。要加大全民普法教育,宣傳、教育、新聞等部門要加大市容宣傳教育力度,輿-論監督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從而使人民群眾瞭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援公安,明確不接受處罰或暴力依法執法是違法行為。
在外部環境優化、執法環境成熟的情況下,文明執法才能順利進行。公安部部長賈春旺提出,要全面履行警-察法賦予的職責,依法行使職權,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強調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相對於公安隊伍目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而言的。他關係到公安機關這隻半軍事化的隊伍在今後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安定穩定的艱鉅任務中能不能完成任務,給黨和國家以及老百姓交上滿意答卷的問題。因此,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為保障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重樹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問題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