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的定義及特徵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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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是指由於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主要特徵
1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負債必須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它是負債的一個基本特徵。其中,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這裡所指的義務可以是法定義務,也可以是推定義務。其中法定義務是指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通常在法律意義上需要強制執行。例如,企業購買原材料形成應付賬款,企業向銀行貸入款項形成借款,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當交納的稅款等,均屬於企業承擔的法定義務,需要依法予以償還。推定義務是指根據企業多年來的習慣做法、公開的承諾或者公開宣佈的政策而導致企業將承擔的責任,這些責任也使有關各方形成了企業將履行義務解脫責任的合理預期。例如,某企業多年來制定有一項銷售政策,對於售出商品提供一定期限內的售後保修服務,預期將為售出商品提供的保修服務就屬於推定義務,應當將其確認為一項負債。
2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也是負債的一個本質特徵只有企業在履行義務時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才符合負債的定義,如果不會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流出的,就不符合負債的定義。在履行現時義務清償負債時,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形式多種多樣,例如用現金償還或以實物資產形式償還;以提供勞務形式償還;部分轉移資產、部分提供勞務形式償還;將負債轉為資本等。
3負債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負債應當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所形成。換句話說。只有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才形成負債。企業將在未來發生的承諾、簽訂的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負債。
4負債以法律、有關制度條例或合同契約的承諾作為依據
負債實質上是企業在一定時期之後必須償還的經濟債務,其償還期或具體金額在它們發生或成立之時就已由合同、法規所規定與制約,是企業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
【例】某企業向銀行借款1500萬元。即屬於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所形成的負債。企業同時還與銀行達成了2個月後借入2000萬元的借款意向書,該交易就不屬於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不應形成企業的負債。
5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6負債有確切的債權人和償還日期,或者債權人和償還日期可以合理加以估計。
負債的概述:
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事業單位的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繳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及預收款項、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各種借款。事業單位實際支付借款利息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入其他支出。
二應繳款項
應繳款項是指事業單位應繳未繳的各種款項,包括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款項、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三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四應付及預收款項
應付及預收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債務,包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應付款項和預收賬款。
五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是指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借款。長期借款利息計入其他支出,如為購建固定資產支付的專門借款,屬於工程專案建設期間支付的,在列支的同時還應資本化。
六長期應付款
事業單位的長期應付款是指事業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應付款項,如以融資租賃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的價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