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員工有探親假嗎
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那麼私營企業員工有探親假休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希望能幫到你。
從現行的勞動法律體系來看,圍繞探親假的有關規定一般適用於國有企業,這與國家20多年來的體制改革有重大關係,計劃經濟時代的許多職工福利如探親假在勞動合同制度逐步建立的過程中並沒有完全被納入法定標準,使得許多私營企業認為,非國有企業職工不應享受探親假,探親假僅適用國有企業。
探親假最基本的法律依據為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該法規定,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 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根據國務院的上述規定,上海市政府轉批的《上海市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的實施細則》明確:本市各區、縣、局集體企事業和街道集體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的探親待遇,可參照《探親規定》和本實施細則執行。勞動部在《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職工在職期間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打鬼頂執行”;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如果完整理解和執行上述規定,非國有企業也應當給職工探親假,但由於這些法規政策缺乏足夠的清晰度,特別是地方的一些規定效力等級較低、而且沒有強制效力,使得私營企業員工的探親休假權利至今未得到充分保障。
哪些員工有探親假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應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其中,國有單位職工探親時,年休假天數不足於原規定的探親假天數部分可給予補齊。旅途車船費按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享受探親假應具備什麼條件
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待遇。
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
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