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帶牌二手車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購買二手車是一件非常繁瑣而且深奧的事情,若對二手車研究不深的話,很容易吃虧。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購買帶牌二手車的注意事項,一起來看看吧。
購買帶牌二手車的注意事項
所謂帶牌賣車,於賣方來說,是將車子與牌照一起出售,實為是身份證抵押,然後將車子銷售給二手車交易市場或車販子,原車主在回到原籍以身份證丟失為名,進行補辦。但是一般“帶牌車”的指標不是從車子那裡買來的,就是在原車主那裡租來的。
帶牌賣車的缺點:“帶牌車”在進行銷售的時候,對於購買者來說存在潛在的風險。消費者在購買帶京牌的二手車後,所得的只是車輛的使用權,而所有權仍在原車主名下。但由於有原車主的身份證做抵押,二手車商便可以充當車輛的“所有者”。然後,消費者搖號中籤後即可將車輛過戶,原車指標再一次回到“所有者”手中。同時,對於以後可能發生的如保險理賠、事故責任認定等情況,二手車商會與消費者簽訂相關協議。但是這種做法是極具風險的,消費者有可能因為購買了“帶牌車”而惹上法律糾紛。
雖然,在法律上並沒有對於“帶牌車”銷售有嚴格的規定,但是處在違法的邊緣,建議消費者最好不要購買“帶牌車”,以免給您以後的生活帶來眾多的不便和困擾。
二手車過戶新政策
1.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表》一份,按表格欄目要求填寫,加蓋與原註冊登記相同的印章,私車需交驗車主身份證;
2.到交警支隊車管科登記受理崗交驗經辦人稽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辦理過戶:
申請車主印章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的;
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更變更載質量、乘員人數的;
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機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達到報廢年限的對已達到報廢使用年限,但車輛技術狀況較好,使用性質為自用的汽車,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在達到報廢使用年限後兩年內,准予申辦過戶登記,但不準轉籍;
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新車入戶不足3個月的進口汽車初次登記後不滿二年的,但法院判決的除外;
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期未滿的;
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
進口汽車屬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
3.符合過戶條件的車輛送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認定;
4.檢驗合格後,本縣市過戶或變更的直接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交費。跨縣過戶的先到登記稽核崗編新車號,檔案管理崗稽核後簽發牌通知書,牌證管理崗收舊牌,發新牌、照相後等候取證進口車發待辦憑證。
二手車過戶合同簽訂的注意要點
一、謹防文字遊戲
初次買賣二手車的人由於對二手車交易流程以及相關的知識不是很瞭解,所以很容易進入盲區,如果簽署的二手車買賣協議描述含糊不清,那麼到時候出了事的只能自己吃啞巴虧。
如在辦理有關手續時,發現車輛有盜搶記錄或扣車記錄或寫著“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這裡對“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的說明,就是一個文字遊戲,就極易在退款依據及退款實際數額方面讓人產生誤解。
二、明確相關事項
在簽訂二手車過戶合同時,特別要注意合同上的字眼,諸如違約責任、相關手續費用的問題,另外對於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確定好的相關事項,需要在合同上以文字形式體現出來。這樣,可以有效提防可能出現在合同裡面的隱含條款和免責條款。
例如有的交易雙方可能會約定車輛雖然進行買賣,但暫不進行車輛過戶,類似這樣的約定就需要在二手車過戶合同中寫清楚,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三、相關手續的變更
在二手車過戶完成後,針對一些車輛的稅費手續、保險等進行變更也是重要的一個環節。在車輛交易完成後,別忘記了進行包括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以及車輛保險等各項手續的變更,這不僅是保證交易雙方合法權益的必要程式,也是保證車輛稅費、保險等手續正常續繳的必要程式。
對於保險手續的變更,特別提醒一下,在《保險法》中有規定“如果因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規定的通知義務,因轉讓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買方並未對車輛的保險手續進行變更,會給保險賠償造成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