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協議書

  指的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關於同居相關事宜上協商一致所簽訂的協議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希望對大家有用。

  篇一

  甲方:XX

  乙方:XX

  經雙方友好深刻商談,本著互不傷害互不損失的原則,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同居協議:

  一、生活方面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各自的特長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務瑣事。具體細節相處半個月後另定

  2、飲食口味不一致時,應努力適應對方,不可抱怨。

  3、一方生病時,另一方應無償給予無微不至的照顧。

  4、雙方應注意個人衛生,每天應沖涼一次,刷牙兩次,內褲天天換,不準把臭襪子亂丟,不準上完廁所不沖水等。

  5、無論什麼時候都不準把對方的床上功夫講給別人聽,更杜絕在同居的日子裡以性懲罰對方。

  二、工作方面

  應尊重對方的工作性質,在工作方面給對方力所能及的支援。

  三、交友方面

  應給對方自由,在不出軌的範圍內,雙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間,有權在外面結交各自的同、異性朋友,對方無權干涉,並應尊重對方的親友。

  四、金錢方面

  兩人生活的公共費用共同分擔,其他方面自負。

  五、其他

  1、如違反以上條例,可看情節輕重罰包攬所有家務、強迫鍛鍊身體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時,另一方應本著好聚好散的態度,和氣分手,不準做出傷害性的言行。

  3、雙方應共同朝著結婚的目標邁進。若有一天雙方有緣結婚時,協議另訂。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結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甲方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男方: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

  女方: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

  男方子女:XX

  女方子女:XX

  男、女雙方均喪偶,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雙方自願同居生活。為了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同居之前各自財產或債務不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或債務。

  二、男方每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女方600元,並負責共同生活費用,除此之外不再負責其它額外花費。

  三、不論誰先去世,另一方均放棄對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繼承權,無論是否有何種效力的遺囑和贈與協議,在世一方均不得接受遺囑和贈與。

  四、不論何種原因,任何一方提出分開,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糾纏。

  五、不論何種原因,男女雙方各自原始財產由於拆遷、意外事故等發生的利害關係均與對方無關。

  六、同居期間,若一方重病,另一方任一子女提出兩位老人分開時,必須無條件遵從提出的要求。

  七、男女雙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後的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親生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親生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八、男方建立銀行一本通,其大兒身份證、二兒密碼、大閨女掌管銀行本,該錢給男方防老用。

  此協議經男女雙方及各自子女簽字、按手印生效,本協議所列內容自陽曆二零壹肆年XX月XX日生效。

  男方:XX

  男方子女:XX

  女方:XX

  女方子女:XX

  見證人:XX

  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甲方:XX男方

  乙方:XX女方

  男方子女:XX

  女方子女:XX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在男方家一起結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記、不領結婚證。若經過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男女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來,可隨時要求解除同居關係各回各家。如二人經常發生口角,一方擅自離家出走,不打招呼,視為解除同居關係,另一方不承擔任何後果。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已經確認在男方家結伴生活,同居期間的所有財產均歸男方所有,雙方在解除同居關係時,任何一方不用給對方任何補償;任何一方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滯留在對方家中不走。

  二、每月的正常日常生活費用由男方負擔,每月月末男方給予女方xx元的生活補助。女方承擔日常的家務瑣事。照顧好男方飲食起居,如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另一方及其子女有權解除同居關係。女方的任何親屬不能以任何理由經常滯留男方家中,影響男方的正常生活。

  三、同居關係期間,若女方生病,男方有義務第一時間通知女方子女,女方子女在收到通知後,應當第一時間趕到,不以任何理由推託,否則男方及子女不承擔任何責任。女方子女必須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贍養、照顧,承擔醫藥費繳納。男方及子女不負照顧及承擔醫藥費之責,同時同居關係立即解除,女方不能向男方提出任何要求。若男方生病,女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男方子女。

  在任何一方發生大病或意外時,對方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發生大病或意外方的子女,其子女在收到通知後,應當第一時間趕到,否則另一方及子女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男女雙方各自債務屬於自己個人債務,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變為雙方共有債務。男女雙方之間及男女雙方與第三方之間的簽訂債權債務,均屬無效。子女不予承認,不承擔任何責任。在男女雙方同居關係存續期間,只有一方明確書面同意,並且經其親生子女全數明確書面同意的所負債務,方為雙方共同債務。經男女雙方共同簽字的所負債務,沒有親生子女全數明確書面同意的債務不為雙方共同債務,子女不予承認,不承擔任何責任。一方臥病在床、不能正確表達意識、受欺騙隱瞞、受脅迫等原因而與另一方共同簽字,形成的非真實意識表示的所負債務,不為雙方共同債務。

  五、雙方關係存續期間原各自財產仍歸各自所有。男女一方先去世,另一方主動放棄對去逝方享有的法定繼承權。包括去世方有符合法律效力的遺囑繼承和遺囑贈與,在世一方均主動放棄遺囑繼承和贈與。男女雙方子女作為相關利害關係人對這款無疑議。

  六、男女雙方的後事均由各自的親生子女操辦,骨灰由各自的子女處置;此協議簽訂後,如女方先於男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協議簽訂之後所得到的退休工資的剩餘存款歸男方自己所有,女方子女無權干涉。此協議簽訂後,如男方先於女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協議簽訂之後所得到的剩餘存款,及其身故後的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男方子女所得,喪事由其親生子女負責,女方不得干涉。女方必須在三日內回到自己親生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男方家中。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