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施工合同

  近年來,木地板產業在我國有了快速的發展,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以國家相關法律及行業相關技術標準為依據,經友好協商,就 強化複合地板供貨安裝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強化複合地板製作、安裝。 工程造價:

  按照甲方要求的結構、材質、數量要求,本工程造價為:

  以上價格包含木地板製作材料、輔料不含踢腳線、安裝不含踢腳線安裝、運輸費用。不含稅金、不含押款。

  三、 工程期限要求:

  合同簽訂後,乙方收到訂金開始備貨,備貨時間為 日,開始進場施工,面板安裝視天氣、通風等外部條件而定,計劃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以款項實際到賬日為準。

  四、 施工要求與變更:

  ㎜以上,找平費用含材料費、工費等由甲方負責。

  2、具備施工條件後,乙方方可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工如因天災或不可抗拒原因被迫停工除外。

  3、乙方貨到現場後,必須經過甲方簽字驗收,同意乙方進場安裝施工,乙方按雙方確定的施工方案進行安裝完成後,甲方若提出異議,乙方不承擔責任。

  4、如甲方提出計劃變更或更改設計,不能繼續施工,應寫出書面材料經雙方簽字後方可更改計劃。

  5、乙方貨到現場後,如不能確保用電及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耽誤工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6、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施工中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材料積壓浪費等損失,由甲方承擔經濟責任。

  五、 工程款結算:

        1、甲方應按期騰空場地,水泥地面須保證1m範圍內水平誤差不超過1㎜,如平整度超過

  2、合同自簽定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1日內支付給乙方工程預付款,金額為合同總價款的元大寫: 。

  3、地板製作完工後,面板及鋪料進場前,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元大寫: 不含預付款。甲方如不按期付款視為違約。

  六、 驗收與保證:

  相關規格標準進行驗收 。

  2、乙方保證施工材料、工藝等方面與本合同相關內容一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

  3、在一年保修期內,乙方原因地板出現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非乙方原因出現地板量問題,由甲方承擔材料費和運費、工費等,乙方可協助維修。

  七、 工程管理:

  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和其他相關事宜。

  2、乙方負責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及相關進場費用。

  3、甲方負責為施工現場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防火防盜及產品保全工作,。

  八、 其它約定:

  能按期完工,由甲方負責。

  2、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按違約款額的雙倍賠償給另一方。

  3、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結清尾款後失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貳份。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與經濟責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地點

  1.1、工程名稱:上海“××國際大廈”公寓樓地面木地板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上海市閘北區×××路×××號

  1.3、工程規模:約×萬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第二條 工程內容

  公寓樓7-26層樓地面鋪設複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腳線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層已裝修的7套樣板間除外。

  第三條 工程總價

  人民幣暫定為××萬元整RMB:××萬元。

  第四條 工程結算

  4.1、工程造價的計價標準,公寓樓室內房間地面複合地板的鋪設含PVC踢腳線、收邊條以實鋪樓地面面積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實際完成工程量按實結算;即:實鋪面積×68.00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的工程定金;

  5.2、當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工程款;

  5.4、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提交結算報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後,雙方進行結算,工程結算值確定後十日內,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結算值的97%;

  5.5、餘款3%即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如工程無質量問題,甲方在一年後無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和其他在施工中所發生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檢測、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協助、配合等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工程期限

  6.1、開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數:51日曆天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時間。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致使停工或無法正常施工的,經甲方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七條 專案設計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應根據甲乙雙方確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礎上,合同簽定後2日內,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議;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但甲方的確認並不視為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材料裝置

  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負責供應,乙方應根據甲方以確認的材料及合同檔案、採購計劃等規定進行採購;

  8.2、對於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權在施工過程中予以調整,在材料進場前的調整其損失由乙方負責,若材料進場後調整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調整時,對於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確認的為準、任何調整均以書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簽訂材料供貨合同前,無償向甲方提供樣品並註明型號、規格、產地、計量單價等內容及材料質保書、產品合格證書、環保認證書,該類材料樣品將被封存,以作規範及竣工結算標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對任何樣品的封存、認可,並不會解除乙方對材料的質量保證責任。

  8.3.2、材料規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範和圖紙及上海市有關檔案規定所說明的種類和標準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後發現不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範或標準以及合同約定時,乙方必須免費更換其他由甲方認可的合格材料,並不得延長工期期限。

  8.3.3、材料試驗、複測

  乙方應遵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對所有材料的相關效能進行試驗、複測,包括防火阻燃效能、環保等;試驗次數與檢測單位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乙方需提供試驗用的材料按規格要求送到指定實驗室進行試驗,支付有關試

  驗費用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試驗合格後才可使用,若試驗結果被認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於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離施工現場。而該批材料採購、運輸、搬遷費用等均由承包商負責。

  8.3.4、材料的地域適應性

  乙方需考慮材料對上海氣候的適應性,尤應注意預防氣候變化造成的變形。

  8.3.5、材料的包裝保護

  所有運抵工地現場的材料,必須是全新且完整無缺及有妥善包裝保護凡需包裝的材料。免受因搬運、天氣與其他任何情況引起的損壞。在可能情況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儲存在原有的包裝箱內或用其他覆蓋物保護。

  8.4、所有材料,乙方應當在材料運進現場前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合格證、質保書、環保認證書等品質合格證明以及安裝使用技術資料,並應當進行必要的試驗、測試、複檢。否則,相關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發現使用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無論該材料是否質量合格,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甲方的核實、接受相關檔案、報告,並不免除乙方對於材料質量的保證責任,材料的缺陷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8.5、材料的運輸、裝卸、保管保護。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負責運至倉儲場地卸車並保管保護,運輸、裝卸、保管保護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施工現場有倉儲場地,甲方可免費提供,沒有倉儲場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且不得要求延長工期或增加費用。雙方明確,凡運入甲方施工現場的材料設施裝置,其所有權均轉讓甲方所有,施工完畢後,對於剩餘的部分,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自行運出。

  第九條 質量要求、竣工驗收與保修

  9.1、本工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及本合同中有關規定,工程質量必須同時達到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及本合同質量要求,前述標準不一致的,以高者為準。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決定增減施工專案,乙方應按照調整後的圖紙施工。增減專案的部分工程結算,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結算。

  9.2、如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可申請工程檢驗,檢驗費暫由申請方墊付;待檢驗結果確定後,如工程質量合格,所需檢測費用有甲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應當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復完畢,達到合同約定標準,如需進行二次檢測,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無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合格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但下列情況均不視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應當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除非乙方能夠證明是甲方或實際使用人造成的質量問題:

  1甲方在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前臨時使用已完工程的;

  2經甲方許可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或廣告發布單位進行裝飾裝修施工;

  3無論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確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後,如工程尚未達到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要求時,甲方為履行與他人的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減少損失而將工程或其部分交付買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第40條確定,沒有明確規定的工程專案,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內確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修復。凡屬保修範圍內經乙方保修的專案或部位,其保修期為該應修專案或部位修復完好並通過甲方或業主驗收之日另行起算。雙方另行簽訂《建築裝飾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