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車掛靠協議書範本

  目前的社會實踐中,機動車輛掛靠經營的情況非常普遍,因此簽訂小汽車掛靠協議書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汽車掛靠協議書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小汽車掛靠協議書範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購置車輛掛靠在甲方名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乙方出資購置的 車輛,車型號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車牌號為 ,掛靠在甲方從事運輸業務。合同期限為自車輛登記之日起至車輛從甲方公司名下過戶出去為止。

  二、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掛靠車輛上牌落戶、年檢、保險及營運證辦理等相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權私自辦理車輛營運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車輛掛靠的管理費 元/年,每年交納一次,於每年的 月 日前繳納。掛靠期內因乙方原因解除掛靠關係的,管理費用不退回。

  三、甲乙雙方辦理掛靠手續,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繳交 元/部車的履約保證金。乙方如無違約,保證金於合同解除時返還給乙方。

  四、甲方代乙方辦理車輛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險種包括但不限於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責任險等,其中車輛損失險應按車輛價格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應投保不低於100萬元的保險金額,車上責任險應投保不低於30萬元的保險金額。乙方應將上述保險費用於原保險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辦理續保手續。但合同起始月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當日交納全部保險費用。

  五、掛靠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轉讓、變更,並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車輛對外提供抵押,如有特殊情況應書面向甲方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辦理。

  六、掛靠期間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車輛在經營中,因發生交通事故、運輸合同糾紛、勞務糾紛等,一切由乙方負責並處理;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如實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請求下協助乙方處理糾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以上事故、糾紛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乙方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運輸等企業管理制度。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嚴禁乙方僱用證件不全、技能不良的駕駛員,嚴禁車輛帶病行駛及酒後駕駛,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則甲方有權將其停駛,強制性保養、維修,產生的維修費用和停駛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所聘人員與甲方無勞動、勞務合同關係,乙方自行管理其相關工作人員,若由乙方工作人員引起甲方企業信譽、財產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管理費、保險費、辦理營運手續費及相關費等費用時,甲方有權停發停辦乙方車輛相關的營運手續及證件,有權收取每天1% 的違約金。乙方超過繳費期限一個月不繳交上述費用的,甲方有權扣押保證金和留置乙方車輛,並有權對留置車輛進行拍賣,以所得款項和保證金償還乙方對甲方的欠款、申請登出車輛、辦理相關證件等費用,並可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能按時為乙方辦理各種營運手續、保險手續時,乙方有權督促其辦理。甲方拒絕為乙方辦理各種營運手續、保險手續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掛靠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轉讓、變更、抵押,應支付甲方每部車人民幣一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上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汽車掛靠協議書範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現就掛靠經營汽車貨運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執行:

  一、方式:

  乙方自帶自購大型汽車車牌號:______________發動和機號:___________拖架牌號:_________________掛靠在甲方處經營汽車貨運業務,乙方自負盈虧,承擔因任何原因引起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二、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

  甲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利要求乙方遵守相關規章制度。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牌證、保險;協助處理車輛在運作中出現的各種乙方需要協助的正常性業務,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在乙方的委託下協助乙方處理營運中出現的重大事宜,但所產生的費用和應付經濟責任一概由乙承擔,甲概不負責。乙方是合同車輛實際支配人及所有權人,如因該車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用包括合同車輛外的其他財產償還甲方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經營期間。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風險自負前提下,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負責支付辦理車輛牌證、養路費、車輛保險等一費用,支付車輛保修、年季檢審的一切費用。

  3、乙方必須投保足額保險儘量減少營運過程中的風險。乙方自行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負乙方的任何經濟責任。

  4、乙方是車輛的實際支配人,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規定,保證車輛的安全運作,按規定繳納政府各種規費,國家費稅必須如實繳納,依照國家法律規定自行僱請司機,購買相關保險,司機在履行乙方指定的運輸業務時發生相關事故,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賠償義務。如乙方拒付以上費用而造成甲方經濟上的損失,甲方有權收回乙方車輛,以補償甲方損失,不足部分,乙方必須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