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權轉讓合同
隨著市場的發展,租賃權轉讓已成為普遍現象,那麼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甲方轉讓方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
根據《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交換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座落於: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號__室,租賃部位獨用面積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權以下簡稱該公有住房轉讓給乙方。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影印件見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轉讓的該公有住房座落、面積、附屬設施、裝置及裝修情況確認無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公有住房轉讓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有關付款的時間與金額按下列約定方式辦理不約定的劃除:
1、乙方應按《試行辦法》的規定,以甲方的名義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存入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由該銀行開具個人住房特種存單。一次性付款時間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2、按《試行辦法》規定,經該公有住房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稽核批准,乙方將上述價款直接支付給甲方,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3、付款時間和金額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的___日內,持本合同及規定的材料到該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公有住房承租一權的轉讓手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房地產交易中心稽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之日起的__月內,持有關材料向該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託的物業公司辦理公有住房租賃關係的變更手續。甲方同意,自該公有住房租賃關係變更手續辦妥後的__日內,騰出該公有住房並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公有住房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外,還應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承諾,凡轉讓前該公有住房內原有設施因有變動,而按規定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的裝修、養護費用,轉讓後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本市的有關規定承擔各應繳納的稅費。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公有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___%計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並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計算。逾期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稽核同意並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該住房所在地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商議,同意以下房屋租賃權轉讓事項,訂立本轉讓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坐落:裕華區中仰陵村北口小學操場西側。
第二條 甲方將房屋租賃權轉讓給乙方使用,租期為一年,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分 期支付,分別為 、 、 ,支付間隔為 個月。房屋內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擁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紅於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內出現違法活動、人員傷亡等情況時,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經營提供必要幫助,乙方於每月月底給甲方提供詳細賬單。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有的經營支出。
第五條 若房屋在轉讓費付完之前出現意外情況本村提前拆遷、雙方協商解約、房東終止合同執行及其他,則終止合同,未支付的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六條 若合同雙方中任意一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則由毀約方支付另一方全額轉讓費的 作為賠償,則合同終止,未支付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市建設路100號***綜合樓南側東數第5、6間營業房租賃與乙方,協議如下:
一、 承租期:2000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共計6年。
二、 轉讓費10萬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房內空調、電腦、攝像頭、燈具等電器歸乙方所有,租金2000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是16萬元/年,由乙方每年4月20日前,10月20日前分兩次交清。2006年5月1日始,房租每年17.6萬元。
三、 甲方在承租期內,必須保證乙方所租房屋正常經營使用,因甲方個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應賠償乙方轉讓費,其他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 甲方保證乙方所租賃房屋水、電的正常使用,水電費由乙方交納。
五、 該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
六、 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可轉讓和轉租該房屋。
七、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遇裝修事項,不得隨意改動房屋結構和主牆,如有改動,需經甲方同意。
八、 乙方於2011年5月1日起承租該房屋,之前甲方所有的債務和經營糾紛事項與乙方無關,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 合同解除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20天以上。
2、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裝置嚴重毀壞的。
4、乙方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追回剩餘房租和轉讓費:
1、 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1個月以上。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使用出租房屋。
十、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乙方返還房屋的時間是:三個工作日內退還房屋,如承租人繼續使用,需提前一月續簽合同並交付租金。
十一、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出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如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 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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