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

  在承包工程實時,為避免發生不必要的衝突,需要商量好後簽署合同,今天小編就給大家看看承包合同,喜歡的來收藏哦

  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樣本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辦公室裝飾

  2. 工程地點:

  3. 工程範圍:室內裝修見預算清單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參見附件清單

  5. 工程造價:

  1工程預算總造價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本工程總造價計算依據:

  A、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B、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專案費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 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為 天日曆,具體開竣工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開工報告為準。

  2.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

  3. 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正常施工的;

  2 由於甲方原因影響連續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 由於設計變更或設計未確定的;

  4 由於未辦妥相關物業或行政審批手續的;

  5 由於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內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 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及時配套或配套單位不能配合而影響施工的。

  第三條:工程施工準備與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協調各方面的關係,辦妥進場手續,甲方承擔進場手續費用。

  2 組織好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

  3 委託 為甲方代表,實行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代表甲方處理工程日常事宜。

  4 開工前 1 天,甲方騰空裝修場地以便工程開工。

  5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裝置的供應,落實建設資金,按期撥付工程預付款,辦理現場簽證,竣工驗收。

  2. 乙方責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資料。

  2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總計劃進度。

  3做好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好人員及材料裝置的進場、採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施工圖與說明書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並承擔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協議相關規定。人為損壞的修理由責任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5委託 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與甲方代表人員接洽。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預算以施工圖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為依據編制。

  2. 由物業收取的管理配合、裝修押金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總價為¥ 。

  4. ******支付採取 按工程進度分段付款 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時間及相應金額為:

  1合同簽訂時付合同價 50 %,計¥ 元整 ;

  2玻璃進場時付合同價 45 %,計¥ 元整 ;

  3工程竣工時,付總價的 5 %, 計¥ 元整 ; 工程變更專案款項於雙方確認,付完此款項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條:施工質量與設計變更

  1. 堅持按圖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應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發出變更設計檔案,甲、乙雙方籤協後方準施工。

  2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甲方必須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甲、乙雙方籤協後方準施工。

  3如因甲方投資不足,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術、質量和原材料不達標,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複雜的隱蔽工程內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驗收,如甲方未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第六條: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驗收。

  2. 甲方應在接到驗收通知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出具工程驗收證明。

  3.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應視為甲方已確認工程合格,若使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 乙方於工程竣工後,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但不包含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

  第七條: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 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確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雙方應按規定協商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工作,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要求及嚴格執行治安消防條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發生工傷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協助搶救義務,責任和費用均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工程處罰及仲裁

  1. 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二進行處罰,工期處罰待本工程竣工後一次結清。若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合同價的30%的違約金。

  2. 甲方拖延結算及付款,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增補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工程預算書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

  3.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後保修期滿,工程價款結清自動終止。

  4. 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 乙方提供平面圖紙;

  二 工程預算書;

  三 補充條款;

  四 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精選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

  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萬元,安裝:_

  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

  修。

  2.____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

  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

  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

  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

  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

  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

  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曆天,自__

  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

  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

  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

  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

  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

  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

  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

  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

  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

  ,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

  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

  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

  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

  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

  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

  ,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

  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

  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

  計人民幣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材料裝置

  差價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

  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

  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的違

  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

  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

  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

  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

  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

  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

  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

  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

  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

  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

  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

  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

  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

  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

  。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

  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

  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

  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

  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

  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

  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

  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

  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

  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

  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

  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

  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

  ,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

  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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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包方蓋章: |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帳 號: | 帳 號:

  電 話: | 電 話:

  電 掛: | 電 掛: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經辦建設銀行 | 建築管理部門 | 鑑公證機關

  蓋章 | 蓋章 | 蓋章

  經辦人: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方式:

  1.4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範圍:辦公室水、電、暖改造工程、辦公室內棚面輕鋼龍骨石膏板吊頂、地板進口木質地板、安裝玻璃門、玻璃隔檔、木質辦公桌櫃等。

  1. 6合同價款: 元 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 5 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5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按照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

  第一次

  合同簽訂後5日內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達到30%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達到50%

  第四次

  工程交工驗收合格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飾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7.2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5% 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款的 5% 支付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5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補充協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