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採購合同
電纜按其用途可分為電力電纜、通訊電纜和控制電纜等。對於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買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賣方:
地址: 電話:
稅號:
開戶行及賬號: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買方購賣方生產的“冠通”牌電線、電纜產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買方購買見附表:電纜正差1米,按實際米數結算。
第二條 產品的交提貨時間、地點:
1、產品的交提貨時間為:
2、產品的交提貨地點為:
第三條 產品的交接方式:
1、 產品的運輸方式為賣方送貨本市,運費由賣方承擔。
2、 產品的收提貨人為 該收提貨人在賣方送貨單上蓋章或簽字,視為買方收提貨。
3、 合同訂立後,買方如果要求變更交提貨地點或收提貨人時,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二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第四條 提前或逾期交提貨的處理
1、實際交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不超過二日的,視為雙方守約,合同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2、雙方逾期交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賣方逾期交貨,賣方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執行。
3、買方逾期收提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買方逾期收提貨,買方逾期收提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4、買方逾期收提貨時間超過三個月時,視為買方拒絕收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行處理貨物,所收貨款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
1、本合同訂立三日內,買方向賣方預付30% 作為定金賣方組織生產,貨到現場付清全款。
2、收提貨時,買方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賣方組織卸貨。
3、預付款在最後一批交提貨的貨款中衝抵貨款。
4、貨款支付方式為 ,買方使用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支票、銀行卡等支付方式代為支付貨款的,應提供該單位或個人的書面授權,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6、預付款收到後合同生效,合同內產品價格為固定價,合同簽訂後不隨市場變動,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逾期付款的處理
1、 買方收提到產品時而尚未付款的,視為買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違約金應於最後一次交提貨前,與貨款一併付清。
3、 在買方付清產品貨款前,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所有,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以任何形式哄搶、扣押、留滯、折抵或損害賣方產品、運輸車輛;否則,賣方除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拒絕收提貨情形處理外,並追究買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及質量異議的提出
1、 產品的質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2、 買方對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不和規定,應妥善保管,並在7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賣方所交產品的質量符合合同的規定。
3、 買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不符合規定的合同號、型號、規格、收貨日期、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保留相關證據,並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處理意見。
4、 賣方在接到買方有效書面異議後,應在收到書面異議的當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 對買方提出的質量異議,經賣方確認確屬賣方質量責任時,雙方同意採用無償退貨、修理或更換方法處理;應買方儲存、保管、使用、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責任,由買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產品的包裝及回收
1、電纜輪具,歸賣方所有,如有丟失,按廠價賠償。
第九條 凡因本合同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審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賣方依本合同收到預付款後生效。
賣方: 買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賬號: 賬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範文二
招標人: 以下簡稱甲方
中標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供貨清單:電纜一批,採購品種及數量詳見清單 第二條、交付方式和交付時間
1、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5天內將電纜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2、指定地點: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元泰汗府住宅小區工程工地。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將提供產品送至甲方指定地點,每延遲一天乙方自願承擔違約金2000元/天。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必須按國家標準保護進行包裝,確保裝置完好。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包裝物不回收。
第四條、產品價格
1、合同全部電纜材料的總價:527058.00元元泰・汗府住宅小區1~7號樓輻照電纜,
2、電纜材料總價應包括投標檔案和數量清單所確定的投標範圍內的全部內容的全部費用,即所含相應裝置的供應及供應裝置的運輸、維護、保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其應包括產品、運輸費、上下力費、技術資料費、保險費、維保費、利潤、稅金、供電及質量監督部門對產品的驗收檢測費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