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銷售合同書
代理銷售,直接的理解就是凡是不是自產自銷的,銷售轉交他方完成的都可以稱做代理銷售,凡是銷售的產品不是自己生產的就叫做代理銷售,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溫州燦坤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則,就甲方投資開發的 專案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之事宜訂立如下約定,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期限、委託標的物及委託銷售價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標的物:總計約 平方米,具體資料以實際可售面積為準。
委託銷售價:
二、甲方基本義務
1、負責提供本專案合法銷售的相關檔案資料,即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合法銷售的“五證一照”,並向乙方出具專案銷售授權書;
2、全力支援乙方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情況指定專人為購買人辦理好財務收款、合同簽章、銀行按揭貸款及產權等相關事宜;
3、委託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委託其它機構或個人從事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工作;
4、負責承擔銷售推廣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費用,如:宣傳品製作,媒體廣告、售樓處佈置、展銷會、促銷禮品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5、按照合同條款,根據銷售業績定期及時與乙方結算併發放銷售佣金與溢價部份分成;
6、為有利於本專案的順利銷售,積極有效的開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義務
1、負責銷售團隊的組建、培訓與管理,確保專案銷售推廣正常高效地進行;
2、制訂本專案可行性銷售策劃方案,積極開展銷售推廣工作;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與購買人簽定本專案的《訂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為購買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
4、乙方應嚴格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格即基價,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擅自給購買人低於委託銷售價格出售,特殊情況,乙方應經甲方同意後辦理;
5、承擔在本專案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水電、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
6、承擔浙江,上海等區域的推廣費用及考察團的招待差旅費用。
四、雙方共同義務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恪守信用,雙方的義務不僅體現在合同訂立之時,而是貫穿整個合同的始終。
五、合作模式
1、營銷策劃費:乙方制訂可行的營銷策劃方案,策劃費人民幣 拾萬元整,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支付 萬元,策劃方案提交後三日內支付 萬元;
2、銷售佣金:根據銷售業績,乙方享有甲方委託銷售價銷售額的 %作為佣金報酬;
3、溢價分成:委託銷售期間,通過乙方傾力推廣,超出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的銷售額部份為溢價收益,溢價收益部份甲乙雙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稅費雙方各自承擔。
六、結算方式
1、佣金計提:次月5日前結算一次;
2、甲方在結算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應得佣金之款項;
七、其它約定
1、在本專案範圍內,購房人簽訂的認購書如遇購房者違約而放棄預付款或定金的,則由、乙雙方按各得50%分成,經雙方認可後,甲方須在購房者違約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此項分成款項;
2、如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違約,則購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須向乙方結算並支付應得銷售佣金;
3、專案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的,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和溢價分成部份款項;
4、委託銷售執行代理期間,不論通過何種銷售方式完成的銷售額均為乙方銷售業績,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的相關權益。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確保本專案正常運營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發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專案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表: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委託代表: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慎重研討及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 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署如下合同:
一、 代理銷售
甲方將座落於河北省磁縣高速引線東侯召村南,統盛園小區暫名原河北龍巢飲料有限公司,建築面積約 萬㎡於簽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託乙方獨家策劃與銷售。
二、 合作期限及銷售指標
1、合作期限:自乙方進場一個月後開始計算銷售時間,銷售週期為個月。如有自然災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銷售週期。
2銷售指標:在銷售期內銷售專案總額的
三、 銷售價格
1、甲方將本專案可供乙方銷售的樓宇房屋提出準確清單、價格表,並經雙方簽字確認銷售範圍。如有變動應經雙方協商為準。
2、第一個月銷售均價為元/㎡,其後根據銷售情況雙方另行協商銷售價格,地下室、商業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