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資訊保安協議書
指的是網站主辦單位和接入服務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門有關規定就關於網站資訊保安管理事宜所簽訂的協議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希望對大家有用。
篇一
甲方:
乙方:成都西維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網路資訊資源的安全,促進IDC接入服務有序發展,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伺服器,是甲方向乙方租賃使用的伺服器資源、自主網路空間等,虛擬主機等。
第三條 此協議遵循文明守法、誠信自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二章 協議內容
一甲方保證不得利用乙方所提供的伺服器及其它網路資源製作、複製、釋出、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資訊: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甲方必須遵守《非經營性網際網路備案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如備案資訊不真實,將關閉網站並登出備案。甲方需承諾並確認:提交的所有備案資訊真實有效,且當備案資訊發生變化時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資訊,若未及時更新資訊而導致備案資訊不準確,乙方有權依法對接入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三章 附則
若甲方違反以上安全協議條款,則乙方有權中止甲方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不退餘款,甲方需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甲方:XXXXXXX
乙方:成都西維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資訊真實性檢驗工作方案》規定、公安部等部委關於加強在公共資訊服務中傳播資訊管理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精神,為了加強資訊和網路安全管理,促進IDC接入服務有序發展,廈門翼訊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接入服務的網站主辦者與廈門翼訊科技有限公司簽署本項協議,遵守如下條款:
一、網站主辦者使用廈門翼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時應具有相關的合法資質。
二、網站主辦方應確保自己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接入服務商損失的,應由網站主辦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其下列資訊內容不能進入網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三、客戶釋出的資訊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四、網站主辦者應建立自身的管理制度,並接受網站接入服務商的監督與管理,網站接入服務商有權根據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法令、法規、規章或檔案的要求發現並按要求處理有關的違規事件,網站主辦者應積極配合妥善處理有關事件,確保資訊保安事件處理的及時性、準確性。
五、網站主辦者必須遵守《非經營性網際網路備案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如備案資訊
不真實,將關閉網站並登出備案;並需承諾並確認:提交的所有備案資訊真實有效,且當備案資訊發生變化時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資訊,若未及時更新資訊而導致備案資訊不準確,網站接入服務商有權依法對接入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六、網站主辦者如違反國家相關資訊保安的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的約定,網站接入服務商
有權暫停或終止服務,網站主辦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網站接入服務商帶來的損失。
網站域名:
網站主辦單位公章:
網站負責人簽字:
接入服務單位:蓋章:
核驗人簽字: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篇三
甲方:上海祺瑛資訊科技有限公司XXX 簡稱:網站主辦者
乙方: 接入商XXXXXX簡稱:XXX
現依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管理辦法》資訊產業部令第33號、《網際網路站管理工作細則》信部電[20XX]501號、《資訊產業部關於依法打擊網路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電[20XX]231號、《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入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工信部電管〔20XX〕672號檔案、《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資訊真實性檢驗工作方案》工信部電管局函[20XX]64號等有關規定,為配合省通訊管理局維護網際網路正常運營秩序、創造良好的網際網路環境。金萬邦所有接入服務的網站主辦者與金萬邦公司簽署本項協議,遵守如下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網際網路資訊保安,促進網際網路服務有序發展,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網際網路資訊保安,是指新一代資料中心提供給網站主辦者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包括主機託管、虛擬主機等。
第三條 此協議遵循文明守法、誠信自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四條 金萬邦負責本公約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協議內容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複製、釋出、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資訊: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五條 違反服務協議的,金萬邦應及時予以督促改正,有權直接關閉相關違法和不良資訊內容的網站或停止為其提供服務,如停止服務後需行開通,收取開通費100元/次。
第六條 金萬邦要求網站主辦者實行實名註冊備案,註冊資訊應當包括網站主辦者真實姓名、有關證件、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郵箱等。
第三章 附則
第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 作為金萬邦的接入服務網站主辦者同意遵守上述條款,違反本協議,承擔相關責任.本協議由網站主辦者簽字蓋章即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由金萬邦負責解釋。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