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責任書
學校的目的是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那麼你知道怎麼寫的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為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絡,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隻,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隻。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黴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並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控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隻,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絡,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並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儘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瞭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黴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遊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後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遊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並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並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並簽字:
學 生簽字:
20XX年9月2日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路,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儲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篇3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絡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並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週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並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後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遊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範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於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第一小學
學生: 家長:
主管人: 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