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倫理學案例

  護理倫理學是醫學倫理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學倫理學的具體應用。護理倫理學主要研究護理道德的產生、發展、變化規律及如何運用護理道德原則與規範去調整護理人際關係,解決護理實踐中的倫理道德問題。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於,一起來看看吧!

  醫學篇1

  患者李某,男,46歲,生殖器外傷,泌尿外科手術後由於生殖器區域性感染和缺血導致部分組織壞死結痂,醫生使用抗生素和多次傷口換藥後雖然感染得到控制,但是區域性情況並沒有好轉,已經決定為患者實施第二次手術對壞死組織進行切除,患者面臨著很大的生理痛苦和心理打擊。病房護士長與醫生協商請造口傷口護士進行會診,醫生由於對造口傷口護士的工作不很瞭解,對會診並沒有寄予希望。當造口傷口護士仔細查患者傷口並認真分析情況後,決定使用藥物清創的辦法去除黑痂,推遲二次手術的安排,並取得了醫生的支援。造口傷口護士主動、負責任地多次為患者換藥,調整用藥治療方案和精心護理,當看到壞死結痂逐漸去除、新鮮的組織生長良好、患者傷口逐漸癒合的時候,使患者免受二次手術的打擊,醫生對造口傷口護士的創新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認同以造口傷口護士的行為,闡述專科護士的倫理要求。

  專科護士的倫理要求:1.熱愛護理,樂於奉獻。造口傷口護士樹立了熱愛護理,樂於奉獻的觀念,在已經決定為患者實施第二次手術,病房護士長與醫生協商請造口傷口護士進行會診,對壞死組織進行清創去除黑痂,調整用藥治療方案和精心護理,當看到壞死結痂逐漸去除、新鮮的組織生長良好、患者傷口逐漸癒合的時候,使患者免受二次手術的打擊,贏得患者的信賴和醫生的讚許,顯示了自身的價值。2.樂於傳授,紮根臨床。專科護士應具備本專業較強的臨床觀察、評估和處理的能力以及專業理論基礎和專科操作技能。當造口傷口護士仔細查患者傷口認真分析情況後,決定使用藥物清創的辦法去除黑痂,推遲二次手術的安排,才取得醫生的支援。3.勤於鑽研,促進學科發展。此案例中,造口傷口護士做到了勤於鑽研、積極開展護理科研,使專科護士的知識技能得以不斷更新、拓寬和提高,推動了護理學科的發展。

  醫學篇2

  患者李某,男,40歲,因患肝癌轉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療。由於患者疼痛難忍,多次懇求妻子王某幫他結束生命。夫婦倆平日感情深厚,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經受這些痛苦,於是王某含淚給丈夫。服了農藥,丈夫不久死亡。事後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訴王某,結果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試對王某的行為從倫理和法律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患者在癌症晚期疼痛難忍的情況下求妻子結束其生命,這確是令妻子為難的事情,但妻子在醫學和法律上的無知,反而又使患者本已痛苦的身心倍受煎熬。

  安樂死目前雖無法律,但安樂死是否道德還是人們密切關注的領域,患者尋求安樂死需滿足以下條件:患者疼痛難忍、疾病晚期、有誠摯解脫之意願、家屬同意。本案例中,家屬中成員未達成一致意見,而且死亡方式上也不舒適,患者很痛苦,這便觸犯了法律。

  一般來說,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礎、依據,法律為道德提供保障,但有時二者並不一致。本案例中患者的妻子本質上是為丈夫提供幫助;自己忍受精神的痛苦而幫助丈夫死亡,道德上值得人們同情,但是,在法律上她考慮得不周全,與法律相牴觸,事先未解決好可能存在的糾紛,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未處理好醫學中法律與道德關係之苦果,也是後人應吸取教訓的。

  醫學篇3

  某醫院急診科收治一名腦出血病人行開顱手術,術後連夜送至重症監護室。重症監護室護士劉某認真仔細護理病人,隨時監測生命體徵,應對病情一切變化,以提高搶救成功率為目標。次日凌晨4 時,護士發現病人突然出現呼吸急促達32次/分,脈搏快而弱,血壓低至60/40Hg,雙側瞳孔不等大,她預感到顱內出血,一邊迅速向值班醫生報告,一邊開啟呼吸機,做好二次手術的一切準備工作。故二次開顱手術進展及時順利,證實了病人腦部又有一動脈破裂出血,由於發現早,醫護密切配合,手術成功,病人得救。請對護士劉某行為作出道德評價。

  1、重症監護室劉護士行為:其一符合動機與效果統一,她既有救治病人的良好的動機,行動後又產生了好的效果。

  2、其二符合目的與手段的統一,劉護士不僅有搶救的目的,而且採取一邊迅速向值班醫生報告,一邊開啟呼吸機,做好二次手術的一切準備工作,手段也是十分妥當;

  3、其三由於發現早,醫護密切配合,符合醫護關係倫理中“平等與協作”,故二次開顱手術順,病人得救。

  醫學篇4

  某患兒,女,5歲,因患腎炎繼發腎功能衰竭住院三年,一直做腎透析,等候腎移植。經醫生與患兒父母商討,同意家屬進行活體腎移植。經檢查,其母因組織型別不符被排除,其弟年紀小也不適宜,其父中年且組織型別符合。醫生與其父商量作為供者,但其父經一番思考決定不做供者,並懇請醫生告訴他的家人他不適合做供者,因他怕家人指責他對子女沒有感情。醫生雖不太滿意還是按照患兒父親的意圖做了。請對上述案例中的醫生的行為進行倫理分析,並分析患兒父親的做法是否符合義務論與效果論的要求。

  醫生根據患兒父親的請求對患兒家庭的其他人“說謊”是為了維護患兒家庭的和諧,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醫生這樣做違背了作為一個醫生應誠實的美德。比較恰當的作法是醫生不要介入患兒家庭內部的事,讓家人自己商量決定;2.從義務論的要求出發,父親對其子女有撫養的責任,當女兒的生命處於危急之際,父親不願捐腎的做法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會影響家庭的和諧,在社會上會受到譴責,在個人良心上也是一件憾事;從效果論的要求分析,患兒的生命質量已很低,移植是否能成功或即使成功其生命質量又如何?況且患兒之父正值中年幹事業的年齡,又有撫養另一子女的責任,萬一出現移植後的合併症,這會影響事業和全家,故而從移植的代價/效應上思考,其患兒父親不捐器官也是能夠理解的。因此,只有其患兒父親和全家去平衡,以決定是否讓父親捐腎。

  醫學篇5

  患兒王某,男,3歲。因誤服5ml爐甘石洗劑到某醫院急診。急診醫生準備用25%硫酸鎂20ml導瀉,但將口服誤寫成靜脈注射。治療護士拿到處方心想:“25%硫酸鎂能靜脈注射麼?似乎不能,但又拿不準。”又想:“反正是醫囑,執行醫囑是護士的職責。”於是將20ml25%硫酸鎂給患兒靜脈注射,致使患兒死於高血鎂的呼吸麻痺。

  雖然治療護士對醫囑已經產生疑問,但是卻沒有能按照查對制度的相關要求向醫生問清楚,而是機械地錯誤執行醫囑最終導致患兒的死亡。案例1中的治療護士之所以把兩個病人的藥物錯誤注射,也是因為沒有按照“三查七對”的要求去做。護理工作中審慎的體現有時到了一種瑣碎的程度,對每一個病人、每一個醫囑、每一次轉抄、每一次交接、每一個藥品、每一件器械,甚至每一個操作都要求審慎地查對、核實、確保無菌、正確。事無鉅細的繁瑣要求可能會使護理人員感覺枯燥、乏味,但是對於患者而言,任何一個細微的差錯都可能導致健康的受損甚至生命的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