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實務畢業實習論文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保險已經成為企業穩定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中小企業社會保險問題分析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的發展勢頭正猛,然而在這個過程當中社會保險的問題日益凸顯出。本文對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社會保險的現狀以及所出現的問題展開討論分析,並提出相應對策措施,期儘可能解決目前所出現的問題。
【關鍵詞】中小企業;社會保險;保險制度
1、我國中小企業社會保險的現狀
社會保險即社保,是指標對喪失勞動力、雖有勞動力但喪失工作或者因為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群,通過立法手段,給這類人群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這五大保險。社會保險是一個需要繳費的保障制度,只有當主體繳納了應該支付的保險費後,才能夠享有收入補償的權利。在我國目前的中小企業中,由於在《勞動法》中強調了企業僱主與員工之間的僱傭合同條款必須包括社會保險,如此一來,勞動關係與社會保險的關係就緊密起來。雖然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企業需要給員工繳納五險,但是目前國內許多中小企業有漏繳,少繳的現象,甚至有些小企業明確表示不繳社會保險。據調查,部分中小企業只繳三險,也就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但這與明文規定的法律條款仍有出入。
2、中小企業社會保險中所存在的問題
2.1企業員工參保意識薄弱。據調查顯示,中小企業的員工有社會保險的概念的人寥寥無幾,有些只知道醫療保險,根本不知道社會保險其實包括了五種保險,而且這五險都是我國《勞動法》明文規定需要企業與員工建立勞務關係時所必備的社會保險條件。中小企業的員工構成複雜,學歷與素質參差不齊,文化程度相對較低,對於參保的重要性沒有一個深刻的認識,更不會主動要求企業老闆對員工進行投保。再者,中小企業員工的工資水平有限,經濟壓力較大,對於繳納社保這一事來說還要從整個生活開支裡綜合考慮,從而也導致了中小企業員工參保率較低的這樣一個局面。
2.2企業僱主參保意識薄弱。上文提到中小企業員工的參保意識薄弱,其實企業僱主也是這樣的,參保意識相對薄弱。由於中小企業規模小,規範性相對較差,資金運轉相對而言較為緊張,如果為全體僱員提供繳納五險的這樣一種惠利條件對中小型企業來講壓力的確較大。再者,由於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需要給員工繳納的社保費用需佔員工收入總額的百分十三十左右,這對於中小型企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經濟開支,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因此也就會有中小企業逃避對試用期員工進行繳納社保的現象,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企業僱主的參保意識較為薄弱,以及企業運轉經濟能力的問題。
2.3社保相關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由於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的發展要遠遠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上也有很大的差距,儘管我國制定了《社會保險法》,但這臺法律直到2011年7月才正式頒佈並實施。在這樣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中,社會保險制度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都需要繼續整改。出臺的《社會保險法》是針對國家而言,然而每個城市自治區都有其地方特例,因此社保相關的法律體系應當繼續加以完善,以保障中小企業員工的權利。
3、中小企業社會保險問題的解決對策
3.1加大對社會保險知識的科普和宣傳。應當對企業全體成員包括員工以及僱主,都進行社會保險知識的科普與宣傳,不僅如此,在社會上也應當對社會保險這一概念進行積極宣傳。工作人員要進行積極說教,擴大社會人群對社會保險的認知度以及認可度,再者需要對企業進行宣教,使企業明白繳納社保不僅對員工有益,對企業的積極發展也是有良好作用的,有利於促進企業的團隊凝聚力從而促進發展。
3.2完善相關的社保法律體系。《社會保險法》的頒佈實施儘管給我國社會保險方面帶來前所未有的鉅變,然而相較於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的社會保險仍然太過落後,沒有落實到具體人群具體情況,目前只能受惠於一些大型企業或者事業單位的員工,對於其他普通的人群的失業等情況卻不能給予幫助。同時考慮到城鎮人口與農村人口對社會保險的認知接收的程度不同,以及經濟能力的差異性,政府應當對社保繳費金額進行一個調整,給予人民群眾一個多樣化的選擇。再者,對於社保繳費的方式以及繳費率都應當作一個調整,去適應中小企業的員工以及一些經濟能力較差的人群。
3.3政府加大對中小企業社保的扶持。對於中小企業而言,經濟壓力過大,公司運營的週轉資金有限,再加上僱主對社保意識的薄弱導致了企業員工的參保率較低。究其根本,政府應當對中小企業給予適當的扶持,不僅是技術層面,給中小型企業職員帶去社會保險的科普和宣傳,更應當在經濟上也給予一定的扶持,例如對於剛起步的中小企業,或者經營有難的中小型企業,制定一定的制度對出現無法按時繳納社保的企業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助,這不僅可以幫助企業繼續良好的運營,更可以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的社會保險的發展。
綜上所述,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正在逐漸完善之中,儘管在這個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難,但國家正在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體系,期以使我國的社保制度得到更好的發展。對於中小企業的社會保險問題而言,無論是企業僱主,還是企業員工,都應當提高參保意識,加深對社會保險的理解,同時,政府也應當積極提供扶持,並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的法律制度,使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更加完善健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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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文二:高科技企業保險管理研究
摘要:高科技企業保險是一種準公共物品,即有一定的市場性也有一定的公益性,因此政府和保險公司以及高科技企業都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參與到高科技企業保險制度的建立實踐中。目前我國高科技企業保險建設還存在一定問題,亟待解決,筆者結合工作實踐提出了一些思路供大家參考。
關鍵詞:高科技企業;創新保險;保險管理
目前我國正在大力倡導創新,要讓科技引領發展、創新推動發展,這其中最重要的力量就是高科技企業,只有高科技企業形成一股種類多、實力強的創新隊伍,我國才能真正形成創新大國,讓中國製造轉變為中國創造。在鼓勵創新、發展高科技企業的路途上,面臨著很多不確定風險和可見的危機,因此要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問題、預判風險、破除障礙,這樣才能服務高科技企業,推動創新中國大戰略向前不斷邁進。觀察可見,近年來包括政府相關部門、保險公司在內的眾多組織機構都在研究和推動高科技企業風險管理工作,尤其競相從不同角度和業務方向入手來推動高科技企業保險工作,這己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從整體看目前的工作力度不夠、工作方向偏窄,需要研發出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前瞻性的風險解決方案。下面,筆者就以工作實踐為基礎,闡述高科技企業如何開展保險管理工作,尤其是剖析其中的問題,從而能夠尋找到有效的對策。
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概述和科技保險發展現狀
科技保險是指為了規避科技研發生產中的風險而設定的保險,其服務物件是高科技企業。因此要解析科技保險,必須對高科技企業進行闡述。根據2008年國家科技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解釋,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基本特徵可以概括為兩個“密集度”和一個“複雜度”,即:對研發費用的投入是密集度的,各類高科技人員的知識是高密集度的,以及高科技企業的產品技術是複雜度的。在不斷的產業調整中,高科技企業也在迅猛發展,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不斷凸顯出來,即如何識別和控制科技風險,這種風險既來源於企業創立、產品研發、費用控制等企業內部一系列流程,也來源於市場營銷、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外部的市場和知識競爭。在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我國科技保險的發展是艱辛的,也是有很大改進空間的。一是在政策環境方面,近年來國家科技部和中國保監會連續出臺了《關於加強和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保險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6]129號、《關於確定第一批科技保險創新試點城市的通知》國科發財字[2007]427號等政策,為科技保險業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援。二是在實踐實務中,科技部等相關部門在多個城市區進行保險試點,推動了進一步的發展。三是在資金規模上,截止目前,保費已經超過百億規模,保額突破千億規模,收益和參加保險的高科技企業己經突破萬家,可以說我國已經具備了發展科技保險的條件,並且一定會在不久的將來獲得更加喜人的效果。
二、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風險概況
目前,高科技企業面臨的風險點從戰略、運作、政策和法律、財務及災害等5個方面綜合考察,可以概況出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風險在無形資產上最容易受到威脅。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生產的大都是知識密集型產品,無形的服務更多一些、無形的資產更多一點,比如對於資訊產業企業來說,可能一個企業就是幾間辦公室和多臺電腦,但是其資料是高價值的、程式等是核心機密,因此保護起來更加有難度。二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過程中研發風險最大,關係到企業成敗。研發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生命線,也是風險的核心存在之處,要想運營好高科技企業,必須在技術研發和產品市場化過程中不斷識別風險、化解風險。以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戰略風險為例,其中就可以分為研發失敗、市場競爭者或替代品的存在導致產品市場化不成功、產品技術過時或者過於超前導致產品市場化不成功、經濟衰退金融危機等不同風險點。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保險需求主要特點是:一是標的的無形性,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大多數是生產知識的,產品一般具有無形性特徵,比如智慧財產權就是無形資產。而且在研發、影響等過程中,很多風險來源於責任風險,比如環境汙染責任、過失疏忽責任等,以及一部分影響企業的風險也是無形的,比如黑客病毒侵害等。因此這給保險公司涉及險種帶來一定困難,在費率制定、定損技術等方面都帶來了很大的挑戰。二是保險需求具有多樣性特徵,比如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形態有8類,覆蓋了生物科技、新材料等,每個種類的企業都有不同的風險保護訴求。甚至在一些前沿產業中,其風險的前衛性讓企業自身都不能完全掌握,更不用說讓保險公司來設計保險產品了,比如網路攻擊風險很難評估,如何評估損失也是一大難題。總之,全面探究我國高新技術企業風險和保險發展情況,可以明顯發現科技保險存在的問題:一是投保率較低,大部分高科技企業沒有購買相關產業方面的保險,或者換句話說,一些企業甚至找不到相關的險種來投保。二是對科技保險缺乏認識,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高科技企業大多缺乏相關認識,對科技部、保監會的相關政策缺乏瞭解和掌握,這當然也有科技保險啟動較晚、發展較慢有關係。三是配套服務缺乏,比如在理賠階段,如何定損是很大的難題,專業性強、風險識別過程複雜,都是難題。四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保險機制整體設計思路上有待創新。目前一些面世的保險產品往往保障單一,不是多險種、多年期的組合,適用性不強,還有存在無法滿足特定行業需求的保險問題。
三、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保險進行管理服務的建議對策
一是加大科技保險建設體系的力度,完善相關險種。國外很多高科技企業保險可以為我所用,值得借鑑,比如一些成熟的險種可以直接搬到國內使用,如利潤損失險、公眾責任險、僱員忠誠保證保險等。另外,針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特色和發展階段,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具體需求,研發專門的為智慧財產權技術轉讓而設計的智慧財產權成果轉讓保險等,從而可以更加豐富科技保險的種類。
二是加強企業、政府等職能部門合作。在發展創新產業過程中,政府、企業都有同樣的責任,因此雙方要加強合作,共同面對風險和挑戰,從而找到合理的解決辦法。政府應該做好服務工作,建立協調機制,形成風險識別、控制體系,解決保險公司、高新技術企業面臨的難題,比如在貸款風險化解中,政府可以對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進行資金支援,對企業貸款進行支援,從而有效緩解企業的保險壓力。
三是積極創新適合高新技術企業需求的新險種。針對高科技企業在風險管理方面的特殊需求,需要開發一些新的保險產品,如智慧財產權保險、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網路保險等,以及針對某些行業的責任保險如針一對軟體設計行業的過失與疏忽保險等。
四是為有條件且有需求的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一攬子保險解決方案。國外一些保險公司已經能夠為高科技企業提供一攬子的保險解決方案,我國保險公司和政府監管服務部門也可以借鑑這種方案,比如可以將財產險財產保險一切險/財產保險綜合險等、公眾責任險、關鍵研發裝置保險等設為基本險種,將產品研發責任保險、質量保證保險、董事會監事會高階管理人員責任保險、僱主責任險、產品責任險、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等設為可選險種,根據各個企業的需要自行選擇投保。這種需求預料可以得到相關高科技企業的優先選擇。
四、結語
總之,高科技企業保險管理服務工作是複雜系統的工程,無論從實踐還是理論層面都存在很多的待研究和改善之處,可以想見的是,如果能夠全面推廣高科技企業保險,定能對科技創新有所推動,從而豐富我國保險種類、為高科技企業發展保駕護航。筆者也希望這天早日來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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