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團員入團條件
加入共青團需要一定的條件和入團程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新團員入團相關文章,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新團員入團文章一——入團條件
一年齡界限
共青團是青年組織,因而對團員有年齡上的規定。
在我國 14 週歲至 28 週歲屬於青年階段,是和長身體、長知識的階段,是人生觀、世界觀逐步形成的關鍵時期,情感、意志、興趣、能力、性格都處於發展和形成中,社會活動範圍日益擴大,認知能力逐步提高,並且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而 14 週歲以下屬於少年兒童, 28 週歲以上開始步入中年,在思想、情趣、精力、特點等方面都表現出與青年的差異,因此共青團的性質、任務及工作物件決定了它的成員的年齡界限。
根據目前我國大多數地區關於入學年齡的規定,初中一年級的同學多為 13 週歲,還生活在少先隊組織之中。初中一年級的同學儘管還戴著紅領巾,但他們在即將離開少先隊組織的時候,許多人迫切希望早日加入共青團。為了使中學的共青團和少先隊在組織上和工作上更好銜接起來,也為了進一步激勵中學的少先隊員在政治上追求進步,使他們更進一步接受共產主義教育, 1993 年召開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團章增加了“中學少先隊組織可以推薦優秀少先隊員作團的發展物件”的規定。根據這一規定,團中央進一步明確提出,對於經少先隊組織培養推薦和團組織考察已達到入團標準的優秀少先隊員,可以在他們年滿 13 週歲時,發展他們入團,按照團章和《發展團員工作細則 試行 》的規定,辦理入團手續。少先隊員入團後在年滿 13 週歲未滿 14 週歲以前仍保留隊籍。這些規定,為中學少先隊員儘早加入團組織創造了條件。
二承認團章
團章是指導團內生活和開展團的工作的根本法則,是全體團員必須遵守的準則。因此,要求入團的青年必須承認團章。承認團章的含義主要是:
1 、承認團章在團的工作和團內生活中的根本地位。
2 、承認團的性質,即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和後備軍。
3 、承認中國共產黨是團的領導者,忠實地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4 、承認共青團的指導思想和行動指南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
5 、承認團的組織原則,自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參加團內生活和活動。
6 、承認團章規定的團員權利與義務,並能正確地行使權利,忠實地履行義務。
三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共青團有著嚴密的組織系統、嚴格的組織紀律和嚴肅的組織生活,為了使團員能夠與團組織共呼吸,在思想上、行動上與組織保持一致,團員必須參加到團的一個組織中去,過組織生活,參加組織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團員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不是說可以任意選擇一個支部。一般來說,應參加所在單位團支部後,應該保持相對的穩定,一般不能隨意變動。外出團員可以憑團員證參加所到地區、單位團組織指定的一個團支部的活動,或參加外出團員組成的臨時團支部活動。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團員的組織紀律性,才能保證共青團在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性,真正成為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
共青團要求自己的成員積極承擔組織交給的工作,是因為團的各項任務只有依*全體成員努力方能實現;同時也是為了在實際工作中對團員進行培養和考察。總之,團員必須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不能遊離於團的基層組織之外。
四執行團的決議。 團的決議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對團的一些重要問題做出的決定。決議是由團員大會、團員代表大會或團的委員會討論並通過的,體現了大多數團員的意願。作為一名共青團員,就必須嚴格執行團的決議。只有這樣,才能保持團組織在思想上和行動上的一致性,形成較強的戰鬥力。團員在團的會議上,對討論議題可以充分發表意見,並根據自己的意願,贊成和反對某項決議的通過。對於自己沒有參加討論的上級團組織形成的決議,如不贊成,可以向上級團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但是,決議一經通過,每個團員都應堅決地執行,不能因為自己不贊成而拒不執行,或者在執行中有牴觸情緒。
五按時交納團費。
青年入團後,為什麼要按期向團組織交納團費呢?這是因為:
1 、交納團費是團員和團組織保持經常聯絡的一種形式。團員可以利用交團費的機會,向團支部反映自己的思想和要求,瞭解團支部的工作情況;團支部也可以及時向團員提出要求和分配工作。
2 、交納團費有助於增強團員的組織觀念和團員意識,督促團員自學地參加團組織的活動和團內生活;同時交納團費使團員能經常意識到自己是個團員。嚴格要求自己,注意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
3 、交納團費是團員在經濟上支援團的工作的一種表現。團員交納的團費數額雖小,但集中起來,卻可以成為團組織開展活動的經費來源之一,團組織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團費用於團員教育和團的活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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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具備了以上幾個條件的青年 , 都可以申請加入共青團組織 .
新團員入團文章二——入團程式
一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兩名團員作介紹人。
二介紹人應負責地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向團的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
三要求入團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入團志願書,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委員會批准,才能成為團員。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
一、 提出入團申請
申請一般採取書面申請的形式,並由本人親自書寫,無書面表達能力的,可由本人口述,別人代筆,再由申請人簽字、蓋章。 寫入團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1個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的主要 表現和個人簡歷。2對團組織的認識、入團動機、自己的優缺點及努力方向。3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係和他們的政治面貌。
二、 選好介紹人
凡申請入團的青年,必須有本支部兩名團員或保留團籍的黨員做介紹人。
三、填寫入團志願書
它是青年積極分子鄭重地向團組織表達自己入團志向和意願的書面憑證。支委會對申請入團的青年經過研究後,如果認為他已具備團員條件,就可以個別地發給入團志願書,要求他認真地、實事求是地填寫。如果申請人不會寫字,支部可指定一名團員或由本人找其他團員按照申請人口述代為填寫。
四、支部大會討論通過
五、上級團委批准
六、舉行入團宣誓儀式
新團員入團文章三——入團手續
根據《團章》和團內的有關規定,青年入團應履行以下手續:
一要求入團的青年,必須向團支部委員會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
二凡申請入團的青年,必須有本支部團員做介紹人。介紹人可以由申請人自己選擇,也可以由團支部指定。介紹人應負責地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經歷、表現以及培養、考察情況,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
三申請人必須認真如實地填寫入團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個人履歷,對團的認識、入團動機和對待入團的態度,個人在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現、個人受過的獎勵或處分等。同時,介紹人應在入團志願書上填寫自己意見。
四經支部委員會審查,提交支部大會討論通過。
五報上級團委批准。經上級團的委員會批准後,申請人才能成為團員。
六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
七向新團員頒發團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