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服廣告詞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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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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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年代曾風靡全世界,現已成為全球性的定型服裝。其面料多用堅固呢製作,款式已發展到牛仔茄克、牛仔褲、牛仔襯衫、牛仔背心、牛仔馬甲裙、牛仔童裝等各種款式。牛仔服以其堅固耐用、休閒粗獷等特點深受各國人民喜愛,雖然它的整體風格相對模式化,但其細部造型及裝飾則伴隨著流行時裝的週期與節奏,不斷演繹和變化。
其實,牛仔褲雖然產生於美國,但並不是牛仔們的最先發明,也不是牛仔最典型的服裝。當年牛仔的形象是:頭戴墨西哥式寬邊高頂帽--牛仔帽,身穿短緊身、口袋多、緊束袖的牛仔衣;頸圍鮮豔的大方巾;足蹬長筒皮靴--牛仔靴。而今日流傳最廣的是牛仔褲。
牛仔曾被譽為當年西進運動中的"馬背英雄"。他們是一群勇敢、耐勞、機敏、富有開拓精神的勞動者。為了勞動的需要,牛仔服使應運而生。它的最大特點是堅固、多用。牛仔帽白天可以遮烈日風雨,休息時可以折起來當枕頭,渴了還可以捲起來舀水狂飲:牛仔衣穿上方便利落,口袋可裝很多東西;高筒靴不怕泥濘載道是為了長途跋涉和勞動的方便。
最有特色和用途最多的是牛仔的印花大方巾。牛仔們雖已放棄佩帶大方巾的習慣,但不久前大方巾還是他們形影不離的必需品。印花大方巾是在單一的底色上印著一些色彩鮮豔的小圖案,最常見的底色是紅色,也有藍色和黑色。大方巾的材料分棉布和絲綢兩種。絲綢的更為牛仔所喜愛。
對牛仔來說,印花大方巾的用途實在太廣泛了。他們清晨去水塘邊洗臉可用來擦臉;套馬時可用來當馬的矇眼布;為小牛烙標記時可用來拴小牛的雙腿;入夏可以遮擋陽光;冬季可以防止凍傷;騎馬奔跑時,可以用來遮住口鼻,遮擋塵土;飲水時,可以把大方巾蓋在水面上,隔而飲之,起過濾作用。牛仔們還把大方巾用作接杯盤的毛巾、互相聯絡的訊號以及受傷時的繃帶。他們習慣於每到一個水塘總要把大方巾洗乾淨,然後拿在手中或頂在頭上,騎馬走著,讓風吹乾。遇到天氣炎熱.他們還把溼方巾圍在帽子下解暑。
早期得克薩斯州南部布臘索斯河邊的愛爾蘭人認為,大方巾還能幫助人們找到淹死的牛仔。他們把方巾丟入牛仔淹死的河裡,認為方巾沉下去的地方就是屍體所在的地方。許多牛仔死後,臉上都蓋著一塊乾淨的大方巾。長眠在西部的曠野中。難怪有人把牛仔的印花大方巾稱為西部牧區的旗幟。
牛仔褲是19世紀50年代開始在美國西部出現的,它最初並不是牛仔的褲子,而是為淘金工人發明的服裝。
19世紀40年代末,加利福尼亞發現金礦,美國掀起了淘金熱。一個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布商也來到了舊金山。不久,他聽說淘金工穿的棉布褲極易磨破,大家叫苦不迭。斯特勞斯靈機一動,用隨身攜帶的厚實的帆布裁製出低腰、直褲腿、窄臀圍的新式褲子,大受淘金工的歡迎。由於這種褲子堅固耐用,穿上顯得精幹利索,博得牛仔們的喜愛,很快就在他們中間流行起來,從此便成為牛仔們的特色服裝。利維·斯特勞斯也就此發家,於1871年申請專利,併成立了"利維.斯特勞斯公司",目前它已成為國際性公司,銷售網遍佈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