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文化不可取

  那麼我們便來談談“加班文化”吧。

  網際網路行業是公認的高壓行業,尤其我們寫程式碼的程式人員們拿著固定的薪水,每天進行高強度的腦力勞動,更是猝死中的主力軍。其實每週工作40小時還是不至於讓人猝死的,真正的原因無疑都是“加班”,程式設計師中的加班更是家常便飯,而且絕大多數企業對於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所以“拿生命換金錢”對於大多數程式設計師來說也是不成立的。

  第一種:企業的加班文化;

  如果企業領導以加班衡量員工品德和工作態度,那就可能在團隊中形成加班文化,如果加班真成了一種“企業文化”,那是一種畸形的、可怕的“企業文化”,會帶來很大負面影響。講求效率、有能力的員工會選擇離開,其他員工會被迫加班則會進行自己的抵抗,這種加班帶來的實際效果是怠工。

  最可怕的是惡性加班,如團隊成員或出於同事間的比較壓力,或出於討好老闆的心態,不論有事沒事一律裝忙,明明過了下班時間,說什麼就是不肯離開工作崗位,讓加班成為約定成俗的習慣。這種加班競賽不只扭曲了工作的意義,更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人力浪費,對團隊執行及團隊文化的傷害很大。

  第二種:確實需要的加班;

  工作中常常有時為突擊完成任務,或者工作需要必須加班,這種加班是員工應盡的義務,所以這種加班是無可非議的。但是這種加班也要分階段性,管理層也要站在員工的層面去思考,在員工疲勞的時候,適當給與時間休息和調整狀態。讓員工明白“現在的加班只是暫時的”。

  其實當“加班”成為一個企業的文化的時候,這個企業的工作氛圍會是很壓抑的。企業領導將員工的“加班”當成是一種義務,所以很多公司是沒有加班費的。ps:我還沒有遇到有加班費的公司,最多有個餐補

  作為一個程式設計師,作為一個打工仔,我願意與公司共榮共辱,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我厭惡“為了加班而加班的企業文化”。

  工作只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不能丟掉自己的親人和生活。多留點時間給自己,給家人。

  我倡議“高效工作,遠離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