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範本

  為確保貨物運輸安全,通過對我國貨物運輸事故資料調查分析,提出貨物運輸安全的重要性。那麼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範文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00】年第2號令及其他相關交通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及濟寧市東郊熱電檢修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

  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並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僱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並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紮繩索等器械, 數量應當滿足需要並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紮固定,對貨物的綁紮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僱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乙方僱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僱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僱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運輸過程中安全防護及安全標誌裝設不齊全或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運輸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幹,不聽從甲方及裝卸地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排程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汙染、路面汙染或噪聲汙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並確保車輛效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執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範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範文2

  甲方:鐵路車站:

  乙方:產權單位:

  為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提高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一、基本情況

  乙方在與甲方接軌的 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 專用線專用鐵路內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辦理 罐裝 :柴油、汽油、石腦油品名危險貨物傳送和罐裝:原油、柴油;非罐裝:碳化鈣、煤焦瀝青 品名危險貨物到達業務,具體品名以《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專用線、專用鐵路辦理規定》以下簡稱《辦理規定》公佈為準。

  二、責任、權利和義務

  甲方和乙方在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等。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取得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2.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作業標準,認真落實領導負責制、專業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逐級負責制,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3.建立危險貨物運輸有關技術檔案,具體掌握危險貨物的運量、品類、理化特性、包裝、運輸方式、裝卸作業裝置、消防設施等情況。適時掌握企業危險貨物運輸發展動態,相應調整管理措施和內容。

  4.按照《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基礎管理臺帳目錄》的內容要求,結合危險貨物運輸辦理情況,建立臺帳並實行分類管理。

  5.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不得上崗。同時組織乙方相關人員參加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

  6.在受理和承運危險貨物時,必須核查下列事項:

  1《鐵路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2運單記載的品名、類項、編號等內容與《鐵路危險貨物品名錶》的規定是否一致,《鐵路危險貨物品名錶》第12欄內有無特殊規定。

  3發到站、辦理品名、運輸方式與《辦理規定》是否一致。

  4貨物品名、重量、件數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5是否具有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檢測合格證明。

  6運單右上角是否用紅色戳記標明編組隔離、禁止溜放或限速連掛等警示標記。

  7是否屬於代理國內危險貨物運輸。

  7.對到達的貨物要及時通知乙方,做到及時取送車輛;站內停放危險貨物車輛時,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對重點危險貨物,車站應派人看護並通知鐵路公安部門。

  8.有權監督、檢查、糾正、制止乙方違反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規定的行為。

  9.加強對乙方危險貨物裝卸作業的檢查和指導。辦理劇毒品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做好確認品名,清點件數罐車除外、封印交接等有關工作。

  10.按貨運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協助乙方做好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毀、滅失等情況的理賠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資格。

  2.按照《辦理規定》公佈的專用線專用鐵路名稱、品名和運輸方式辦理危險貨物運輸,並接受鐵路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3.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作業標準、操作規程等,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技術檔案、傳送或到達臺帳,臺賬內容應包括髮站、到站、品名、鐵危編號、運量、運輸包裝等情況。

  4.辦理鐵路危險貨物傳送業務時,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託運危險貨物時,應按《危規》有關規定填寫貨物運單,對其運單各欄填記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於匿報、謊報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5.應指派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能勝任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工作的人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工作;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主要負責人員、主管人員以及現場貨裝人員、企業運輸員押運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一律不得上崗。

  6.不得將場所、設施、裝置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7.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及其附屬設施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運輸安全綜合分析。

  8.辦理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防護、裝卸、充裝等安全設施、裝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儲存倉庫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國家標準;應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安裝軌道衡、流量計等安全計量裝置。

  9.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運輸時,必須有鐵路局簽發《鐵路危險貨物自備貨車安全技術審查合格證》,一車一證,車證相符,按規定品名裝運,不得租借和混裝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集裝箱等運輸工具的設計、製造、使用、充裝、檢修等符合國家、鐵道部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罐車裝車前,應確認罐車是否良好,罐體外表應保持清潔,標記、文字應能清晰易辨。罐體有漏裂,閥、蓋、墊及儀表等附件、配件不齊全完好或功能不良的罐車禁止使用。卸車後,須及時關嚴罐車閥件,蓋好人孔蓋,擰緊螺栓,嚴禁混入雜質。裝車完畢,應及時向車站交接人員提供加蓋單位公章或專用章的“動態軌道衡統計列”分類表;“鐵路罐車計量單”,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以便車站交接人員檢查罐車準裝重量及準裝高度。氣體類危險貨物充裝前,必須有專人檢查罐車,按規定對罐體外表面、罐體密封效能、罐體餘壓等進行檢查,不具備充裝條件的罐車嚴禁充裝。罐車充裝完畢後,應會同押運員複檢充裝量,檢查各密封件和封車壓力狀況,認真詳細填記《充裝記錄》,符合規定時,方可申請辦理託運手續。裝運氣體類危險貨物罐車確認卸空後,留有不低於0.05MPa的餘壓。

  11.檢查棚車車內貨物是否已卸淨和清掃乾淨,車門、窗關閉是否嚴密,對規定需要施封的按規定施封。

  12.危險貨物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國家批准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包裝上須有國家規定危險化學品標籤標識及定點生產標誌,並經鐵道部認定的包裝檢測機構定期檢測合格。

  13.需加固運輸的危險貨物,應按《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制定裝載加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