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組織服務合同
會議組織服務關乎著會議的進行,因此簽訂會議組織服務協議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召開“ ”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定於2011年12月6日為甲方組織本次會議。並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包含會議代表的接送、會議室租賃、會議裝置租賃、用餐、住宿等。
2. 甲方向乙方支付會議組織服務費用共計:59500元 大寫:伍萬玖仟伍百元整
3.甲方2011年12月8日前向乙方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會議時間:自 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7日止。以實際發生為準。 乙方在有效期限內安排好會議所需的全套服務,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務內容執行的,視為合同已執行。
第三條 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對於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祕密資訊如技術祕密、客戶資源等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財務顧問、審計機構、法律顧問提供或公開外,在未經對方同意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原因單方面取消會議,視為違約,乙方無需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費用。
2、因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可於任何時間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蓋章後即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授權代表:
2011年12月6日 2011
乙方:北京銀盈通管理諮詢 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年12月6日
範文篇二
專案名稱:委託人甲方:受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 的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按照工程專案管理的要求,受“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經理部”甲方委託,由“北京三鑫路橋路用瀝青技術有限公司”乙方承擔“廣西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技術服務工作。
1、服務內容
1 編寫“廣西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專案施工組織管理”施工組織方案,2010年1月完成;
2 選派專案執行人員40人,包括:經理1人、副經理1人、材料實驗員2人、財務人員1人、後勤保障人員15人、操作工人20人;
3 負責組建專案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上牆;
4 負責專案實施所需要的基質瀝青、乳化瀝青、各類石料的購買聯絡和進場準備;
5 負責施工所需的各類輔助機械裝置,包括:路面銑刨機、乳化瀝青灑布機、瀝青混合料裝置、瀝青混合料運輸裝置、瀝青混凝土攤鋪裝置、膠輪壓路機、光輪壓路機等機械裝置的租賃聯絡和管理;
6 負責施工期間的燃料採購和準備,包括:機械所需燃油、再生裝置所需丙烷、生活用車用油等;
7 負責施工組織管理,包括組織施工輔助人員,負責人員管理、
交通管制、安全防護等;
8 負責施工期間的放樣測量,作好施工記錄,負責準備工程交工竣工所需資料;
9 在施工期間,負責財務管理,提供專職的財務人員負責材料採購和管理,負責工程款的結算與支付,負責房屋、水、電及生活管理;
10 在施工期間,負責與業主、駐地監理、材料供應商、地方人員的協調與管理。
2、服務方式
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該專案的人員組織、施工組織和後勤保障。
3、要求
按照《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公路路面再生利用技術規範》要求組織施工,做到人員裝置齊全、技術準備充分、進度安排合理、安全服務保障、工程質量優良。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 甲方:
1、落實專案計劃和經費,成立領導組,指定負責人;
2、負責專案技術工作,完成混合料實驗,提供施工技術配方;
3、提供現場實驗裝置和人員,負責質量檢驗;
4、提供專業人員指導現場施工;
5、編制工程預算,指定會計人員,負責專案經費控制。
* 乙方:
1、成立工作組,指定負責人;
2、編寫施工組織計劃;
3、負責各類機械、材料、燃料、車輛的聯絡和租賃;
4、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提供保障系統;
5、負責資料整理,協調地方關係。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本合同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履行地點:廣西桂林G322全州至桂林中修工程路段
履行方式:工程施工組織服務。
四、實施計劃
1、組建專案組,完成專案前期準備工作:2010年 1 月 1 日 - 2010年 3 月 14 日
2、銑刨加鋪路段施工工作:2010年 3 月 15 日 - 2010年4 月 30日
3、熱再生施工路段施工工作:2010年 5 月 1 日 - 2010年6 月 31日
4、資料總結及專案竣工驗收:2010年 7 月 1 日 - 2010年12 月 31日
五、驗收標準和方式
按照《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公路路面再生利用技術規範》要求,由業主方組織驗收。在合同服務專案內發現質量缺陷的,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採取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