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食堂承包合同

  食堂是指設於機關、學校、廠礦等企事業單位、為供應其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非盈利性場所。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綏稜縣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住所:綏稜縣黨政機關辦公中心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作單位:綏稜縣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甲方將食堂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需簽約雙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物

  餐廳西廂房二樓面積798.8平方米,餐具、用具詳見餐具、用具清單由甲、乙雙方購買乙方購買的物品要例清單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承包費、承包期限及結算方式

  承包費每年16,000.00元,承包期限六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內承包費元,此款由甲乙雙方用來購買餐具、用具等裝置,此款購買物品 產權歸甲方所有,此款之外購買物品,由乙方自定,產權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甲方必須安排黨政機關辦公中心樓內的各部門在每月25日前將幹部每月每日工作日22天補貼的1元錢準時存入飯卡,經費確實有困難的部門不能按時存補貼款的,年末縣財政在各部門的經費中按現有人數足額扣繳。機關工作人員工作用餐全部為自助餐,每人每餐4元,標準由乙方自定其中主食不少於3樣,副食不少於6樣,乙方取得自助餐的利潤不準超過15%。如有特殊要求,可單獨點菜,乙方負責製作,價格隨行就市。

  第四條 機關工作人員用餐時間,原則上早6:30—7:30,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

  第五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支付取暖費、水費。

  2甲方負責維修供熱、供水、供電、排水等公用設施。

  3乙方不承擔上級部門指派的費用,如需要承擔,由甲方承擔。

  4甲方收取乙方的電費,按電錶計量,收費標準按辦公樓用電的價格標準收取。

  5承包人身份不變,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6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特別是衛生、安全、環境建設。

  7如有關部門要求辦理證照,由甲方負責。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包機關食堂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承包的食堂以服務機關為目的,週一至週五原則上不許對外營業,周

  六、週日也要禁止婚、喪、嫁、娶、上學、過生日、戰友聚會等大型招待活動。要做到環境優雅、食品衛生、價格合理,質量精,秩序好,確保機關安靜、安全。

  3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並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4保證就餐時間,讓加班的幹部隨時用餐。

  5合同期內,食堂消防、安全、衛生、環境建設由乙方負責。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環境汙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依照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7乙方承包的食堂不準改變用途,不準轉包。

  8乙方保證機關食堂在年月日正式投入使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準單方終止合同,如甲方違約,首先應退還承包費,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如乙方違約,甲方收取的承包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將承包的物品完好無損的交付給甲方,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不能修復的按折舊價賠償。

  第八條 其它條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範文二

  甲方:楊村甸鄉政府黨政辦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為提升我鄉政府機關食堂的服務品質,確保來客有優良舒適的招待環境,並保證廣大幹部工的切身利益,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將機關食堂實行對內承包。現將承包事項約定如下:

  一、食堂承包原則

  1、食堂歸口鄉黨政辦管理,服從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大局。

  2、承包者要確保政府和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不以贏利為目的,既要保證好乾部職工的工作餐質量,更要安排好上級來客的客餐質量。

  3、承包者必須為鄉政府的幹部職工,允許承包者聘請他人代為經營,但承包者和所聘請人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下相關協議。

  二、食堂承包時間

  承包時期為一年,即從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日。

  三、食堂承包要求

  1、餐飲質量:食堂必須保證食堂就餐環境和餐具的清潔衛生,保證食品的健康、衛生,絕不允許以低廉劣質或變質的食物來招待客人。

  2、餐飲價格:幹部職工的工作餐按2元/人的標準;客餐實行選單制,以辦公室制定的菜單價格為結算標準,可允許20-25%的贏利。

  3、就餐要求:幹部職工的早、中、晚餐要按時開餐,若有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要隨時保證開餐;客餐若無特殊情況原則上在食堂招待,由辦公室出具來客接待單按標準安排,人大及各類現場會等由黨委政府專門研究標準後交由承包者安排;必須保證節假日值班人員的就餐及來客招待。

  4、成本核算:新承包者在接上任承包者的移交後,需重新添置的食堂用具由辦公室一次性購置,爾後的損毀全由承包者自費添置;承包期內食堂所有的水電費、燃料費全由承包者負擔。

  5、相關義務:必須保證政府公廁的清潔衛生;不允許在院內放養家禽牲畜和種植蔬菜;負責好政府院內的燈具管理;節假日、雙休日等特定時期要確保政府大院的相對安全。

  四、付款方式

  1、承包人在中標後向鄉財務室繳納3000元承包保證金,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若無違約情況一次性退還。

  2、承包者每月底與辦公室結一次帳,再由鄉財政按當月招待費額的60%撥付給承包者;每月招待費額剩餘的40%在承包期滿後一次性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