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兌協議書合同
出兌指為轉讓經營的店鋪,店鋪一般包括飯店、旅店、超市等等。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等價有償,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自有座落於地方,以及在租賃期內的*號,另有三間車庫約*平方米,做廚房使用,現***店名出兌給乙方經營。
二、出兌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期間如乙方飯店不能正常經營,乙方可轉租給他人。
四、租賃費的給付期限及金額:
1,合同生效後201*—201*年上述房屋的租賃費為大寫萬元人民幣。
2,從第三年起,當年房屋租賃費為上一年度房屋租賃費的基礎上遞增8%.
五、除房屋租賃費外,甲方轉兌的店名的裝修及相應裝置款為 大寫萬元人民幣。除空調,壁畫,燈具外與房屋牆體可分離但不能改變現有裝修格局的物品均歸乙方所有,即廚房中物品,桌,椅,展示櫃,檯布等可以獨立移動而不影響房屋整體的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須保證出租房屋,轉兌的物品無權利瑕疵。
2,在乙方經營期間內,自行負責水,電,衛生,物業,取暖,稅費等一切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水,電,暖出現的故障自行維修並安全用電。
3,在乙方經營期間內,注意防火,防盜,保護好房屋結構完好,如有損毀由乙方負責維修,恢復原樣,如不能恢復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乙方經營期間內,如對房屋進行區域性裝修,在不改變整體結構的情況,可以進行。合同到期後,對其裝修不得拆除,如拆除必須恢復原樣。
5,乙方經營期間,對其自號,名稱,範圍有其自主權,但用途為餐飲業不能改變,甲方對原御都食府予以登出。
6,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將自有的上述房屋進行出售或出租。
7,乙方在經營期間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不得拖欠相關費用,如有拖欠或違法行為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需甲方協助辦理工商登記或其它相關證件,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但不得索要費用。
9,本協議生效前,上述房屋以及甲方經營原御都食府相關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發生欠費情況,甲方須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2日內全部付清。
10,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合法經營。乙方如不租房屋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承擔租金損失。
七、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御都食府裝修及相應裝置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2,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如違反,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大寫萬元。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在本協議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範文二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 的店鋪店鋪名稱: 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原有租賃合同的租金,甲方已交至 年 月 日,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及房屋出租人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出租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房屋出租人簽字: 日期:
範文三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市區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乙方享有門市房內及室外合法地段使用權,共計 平米,其中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丙方自此與甲方關係終止。同時,丙方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保持原租金不變,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其中含有 個月房租至 年 月 日止,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如員工工資、押金、水、電、房租、工商、稅務、採暖、話費、房產租賃稅、甲方出兌給乙方的貨物、設施、裝置,如有質量問題,設施和裝置出現故障等均由甲方負責並償還,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在經營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如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丙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九、所有的經營手續必須完備併合法有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聯絡電話: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丙方簽字: 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