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櫃檯租賃合同
目前在商場櫃檯服務中,對非量化要素的質量評價一直都是描述性的,這種方法很難對非量化要素進行準確有效的判斷。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檯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檯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檯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檯:
1.擅自將承租櫃檯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檯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檯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檯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援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檯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檯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檯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稅,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櫃檯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檯。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訂立合同各方: 出租櫃檯方:____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檯方:____個體工商戶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____。
為了進一步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檯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檯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一、 租賃櫃檯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___。
二、 租賃櫃檯的期限和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三、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檯裝置,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裝置,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檯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檯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