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陪餐制度範文

  制定幼兒園陪餐管理制度,是為了實施好學校營養改善計劃,體現以人為本的辦學宗旨,切實加強學 校食品衛生安全,確保學生就餐安全。下面是幼兒園陪餐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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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強化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升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權益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1名負責人進行陪餐,並制定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二、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負責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陪餐記錄包括日期和餐次,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等。陪餐記錄由陪餐人員在當次陪餐後詳細記錄。

  三、陪餐人員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立即指出,並監督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及時整改。

  四、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後果的,視情節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

  五、陪餐實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費制。食堂每月根據食品成本進行核算後統一收取陪餐人員的陪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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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幼在食堂的飲食安全,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食堂必須建立領導或教師輪流陪同幼兒就餐制度。

  2、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從業人員以外的領導或教師進行陪餐,確保當餐所提供的每一種飯菜都有領導或教師陪餐,並能聽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兒的意見,陪餐登記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3、陪餐人員應按照安排,隨同幼兒一起就餐,負責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幼兒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4、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員留長髮、戴首飾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②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5、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督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①土豆有發青、發芽現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漿未充分煮熟燒透的。

  ③飯菜質量較差,家長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兒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6、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立即向園長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幼兒進行跟蹤觀察。

  7、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幼兒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

  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8、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園長報告,由幼兒園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9、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0、幼兒園園長每週應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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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幼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食堂必須建立園長陪餐制度。

  2、園長應在幼兒進餐之前半小時試餐,後到幼兒就餐。園長試餐時負責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幼兒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3、園長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員戴首飾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②飯菜口味過淡或過鹹的;

  ③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4、園長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

  ①採購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凍食物或含有新增劑的食品;

  ②飯菜質量較差,家長反映突出的;

  ③其他危害幼兒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5、園長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幼兒進行跟蹤觀察。

  6、園長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幼兒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

  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報給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7、園長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由幼兒園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8、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園長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9、學校校長長每週應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三樂小學幼兒園

  20xx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