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制度範本
為規範公司的工作制度,完善員工管理,保護公司和職員的合法權益,應如何制定員工工作管理制度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1、凡公司員工,須嚴格遵守遵守公司的有關規定,遵守國家相關計算機行業和網際網路絡的法律法規,如《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管理暫行規定》等,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動。
2、員工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洩漏任何技術、業務機密資訊。
3、凡公司員工,需努力樹立敬業精神,按時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同事間彼此樹立精誠團結的精神,塑造企業積極進取、講求效率的工作氛圍。
4、公司按國家規定實行雙休日及節假日放假,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資訊採編及編輯人員將在雙休日及節假日輪流替換。正常上班時間: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時。事假或病假必須提前通知主管人員或辦公室人員。
5、非白班的公司員工,無特別任務外出的,上下班時間以白班時間為原則安排,每週工作時間控制在40-44小時之內。
6、出差人員除正常開支外,每人每日補助費為100元。
7、公司鼓勵購買和開發密切相關的技術參考資料,可在審批並登記後全額報銷。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費用可全額報銷。
9、為了避免上班時間受到聊天的干擾,而又要保持內部通訊的順暢。所有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必須連線到內部oicq伺服器,除特批人員,一律不準連線外部OICQ伺服器。
10、公司員工不允許在外兼職。
11、週一到週五,除和專案有關的需要外,不允許在辦公室玩遊戲。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內會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員絕對禁止使用公司電腦。
考勤管理規定
為促進本司員工自覺地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出勤率,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司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規定。
一、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技術開發和市場營運的特點及崗位工作需要,實行每週工作35小時標準工時工作制,合理安排員工休息,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二、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時。
2、未經准假,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者,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離開崗位辦理與本崗位無關的事務或私事者,為擅離職守。
4、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時間超過60分鐘或未經准假不到班者為曠工。
5、各部門員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門經理安排並自行決定補休時間,在保證每天工作七小時的原則下,工作時間也可做適當的彈性調整。
三、考勤規定:
1、對於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應進行批評教育,屬屢教屢犯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由上述行為造成企業損失或引起嚴重後果的,應作經濟賠償並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於曠工者,本人作出書面檢討,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在12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屢教屢犯,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次,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次的應作除名處理。
3、曠工按天數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
扣發曠工工資=工資總額/22*曠工天數*扣發曠工工資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公假
凡屬下列情況為公假
1、經我司批准出差、參加會議、學習、培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
2、因工公負傷在醫療期內;
3、國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節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
4、工休假。普通人員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按月積休計假,員工個人積累工休假日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二婚假
職工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經批准的假期。
休 假 天 數說明
婚期3天1假期工資、獎金照發,經批准超假的,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
2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結婚的根據路程往返時間另核給假期。
3晚婚指男性25週歲,女性23週歲以上初婚。
晚婚假加10天
三、病假
1、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醫生證明不能工作的憑病假單核給的假期。
2、病假須憑醫院開出的病假單證明,無病假單的以事假或曠工處理。
3、病假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按全額發放,病假期超過一個月的,由公司按相關規定酌情決定病假工資。
四、事假
職工儘量避免請事假,如因特殊情況的私事,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公司領導可根據工作安排情況酌情核給事假。
1、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
扣發事假工資=工資總額/30*事假天數*扣發事假工資比例50%
五、年休假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均實行帶薪年休假。休假時間計算如下:
入公司滿一年,不滿三年5天
入公司滿三年,不滿五年7天
入公司滿五年以上14天
2、病、事假累計超15天或工傷超過30天的員工,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假期應由我司根據工作情況統一安排,須經領導批准。休假時間,原則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計使用。
4、休年休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六產假、陪產假男女職工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
1、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即產前假十五天,產後假七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公司將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2、對實行晚育指女24週歲生育第一胎的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
3、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有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如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需要合併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4、 男職工有陪產假2天。
5、職工違反婚姻法、計劃生育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不適用本產假、陪產假規定。
6、產假、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請假手續及審批許可權
一、請假手續
員工請假必須按審批程式辦理請假手續,事先填寫請假單,上報部門經理審批。未滿復工時,應辦理銷假手續。病假或突發性事假,可由自已或親屬向公司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或續假,事後補書面手續,要求員工儘量提早進行請假手續,以免影響工作相關安排。
二、假期審批許可權
各部門的請假等由各部門經理審批,報人事部備案。
1、部門員工請年休假、公假、婚假、產假、陪產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門備案;
2、各部門員工請事假、病假,由公司部門經理審批,副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門備案。
六、附則:
1、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按公司考勤規章制度辦事,逐級管理好員工出勤情況,要健全考勤記錄事宜由人事部並每月公佈和上報員工的出勤、缺勤情況;
2、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3、本規定解釋權屬本公司財務人事部;
4、本規定自2003年2月11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