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工作管理規定

  為加強宣傳工作的管理,增強宣傳工作時效性、針對性、規範性,制定了《宣傳工作管理辦法》,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宣傳工作,根據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測繪宣傳工作的意見》和《測繪新聞宣傳工作管理辦法》,結合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圍繞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和中心重點工作的部署開展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宣傳媒體報送和提供反映中心工作的專報和宣傳報道。

  第三條 宣傳工作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遵循“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分工負責,誰供稿誰負責,誰稽核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新聞出版、網際網路管理等有關規定。宣傳報道內容客觀真實、準確和保守國家祕密。

  第四條 宣傳報道重點: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方針、政策和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重點工作情況。

  二組織承辦重大活動會議和上級領導視察、檢查以及重要指示落實情況。

  三對地理資訊事業發展、實施舉措做出的重大決策和部署以及取得的實際成效。

  四重大測繪地理資訊工程、科研專案組織實施等情況;測繪地理資訊服務與應用、科技創新和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進展和成效。

  五精神文明建設和先進模範人物的典型事例。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辦公室負責宣傳工作的歸口管理,各部門選派一名通訊員負責宣傳稿件的採編和報送。

  第六條 責任分工:

  一辦公室負責制定和督辦年度重點宣傳計劃的落實;組織策劃和協調重大宣傳活動;負責主辦《工作簡報》和中心網站新聞欄目組稿;負責聯絡中國測繪報社等新聞媒體;負責向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局網站和新聞媒體報送和提供宣傳稿件;組織宣傳稿件的督辦、稽核和年度宣傳工作總結。

  二各部門負責策劃和實施與本部門有關的宣傳活動;負責稽核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稿件;接受採訪和協助開展有關採訪活動的安排。

  三部門通訊員負責與本部門工作相關宣傳的實施;負責宣傳稿件的採編、整理和報送。

  第三章 實施管理

  第七條 《工作簡報》和網站是中心宣傳報道的主要載體,由辦公室負責,並會同各部門編輯和管理;重大專案實施需設立的專刊,由辦公室稽核經中心領導批准後方可編髮。

  第八條 宣傳報道稿件包括新聞、通訊和圖片等應報道及時、內容真實、重點突出;稿件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事由和結果以及署名等。

  第九條 稿件審批:部門提供的稿件由部門領導稽核,報送辦公室編輯與審定;提互動聯網站釋出的稿件報中心主管保密工作的領導審批;重要稿件由辦公室報中心領導審批。

  第十條 媒體採訪要求:

  一媒體採訪由辦公室統一受理並提出採訪安排採訪事項、部門和人員報中心領導批准;重要採訪活動報局辦公室並提交採訪函。

  二接受採訪的部門和人員要圍繞採訪主題認真準備、積極配合;向媒體提供的文字稿件,應事先與辦公室共同審定。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一條 宣傳工作納入中心績效考核管理,對提供稿件的作者給予一定的稿酬獎勵;通訊員承擔的宣傳工作作為崗位職責納入部門績效考核。

  第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統計各部門包括通訊員供稿情況,每季度通報一次;年終對宣傳工作、宣傳稿件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講評,並依據總結和講評結果提出獎勵方案報人事部門。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