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書公證材料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逐步擴大,我國公證機構的業務範圍也在不斷的拓展。申辦各類公證均需具備的證明材料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委託書公證的材料。歡迎參考閱讀!

  委託書公證所需材料如下:

  國內委託書公證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係;

  3. 委託的原因;

  4. 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 委託期限;

  6.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 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國外委託書公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人亦稱被代理人,受託人又稱代理人,委託人與受託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總體而言,委託人須親自向中國領事公證人提出委託書公證申請,並應注意如下幾點:

  一委託人須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件包括有效護照、居留證明等;或者法人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

  2、與房產委託事項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如房屋產權證明以及產權是否與他人共有的證明材料等;

  3、由委託人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

  4、由委託人和中國領事公證人共同完成的《公證認證接談筆錄》;

  5、由委託人草擬的《委託書》;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二《公證認證申請表》及《公證認證接談筆錄》的基本內容

  1、委託人及其受託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委託書公證的事項及其用途;

  3、申請房產委託書公證的名稱;

  4、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絡方式;

  5、委託人的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

  6、申請公證的日期;

  7、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三《委託書》的基本內容

  1、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等如委託人是法人,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及簡稱、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稱等;

  2、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等如受託人是法人,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及簡稱、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稱等;

  3、委託原因。其是指委託人不能親自到中國內地處理有關房產事宜的原因;

  4、委託事項。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具體事項;

  5、委託許可權。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權利限度,即:是“個項委託”或“全權委託”;

  6、委託期限。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時間限度,即:寫明“起止日期”或“辦妥為止”;

  7、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其是指委託人是否授權受託人在代理過程中,根據需要將受託權轉讓給第三人。如是,其轉讓委託的許可權、期限不得超過原始的委託許可權和委託期限。

  8、委託人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委託地點和委託日期。其是指委託人須在其《委託書》的落款處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並寫明委託地點和委託日期。
 

  個人授權委託書範本

  北京市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委託人:_____ ,性別_______ ,民族: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工作單位:_____ ,住址:_______ 。

  委託人:______ ,性別______ ,民族: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 ,住址:______ 。

  受委託人:______ ,職務: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 ,職務: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電話:______ 。

  現委託上列受託人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參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為: 項。

  1.代為代為一審訴訟、代為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上訴、轉委託、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3.代為提出申請執行、簽收執行法律文書。

  委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