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保安部獎罰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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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完善部門的內部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員工綜合素質:“高標準,嚴要求”的管理方針,特制定如下管理細則: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1.拾金不昧,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
2.優質服務多次受到賓客表揚的
3.積極參與酒店的活動,工作積極主動多次受到上級領導表揚的
4.敢於同不法分子,違紀行為作鬥爭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罰10元
1. 上班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的,管理人員15元
2. 上班時無故脫崗、竄崗的
3. 無故缺席酒店和部門組織的學習會議及各種活動的
4. 上班時在崗位上玩手機和打電話聊天的
5. 未經同意私自排班、代班的,雙方同時處罰
6. 上崗時看書、報,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7. 不按規定填寫值班記錄的
8. 崗位上衛生較差,不及時清掃的
9. 上崗時不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較差的
10. 未按規定要求交接班的
11. 下班後無故在崗位中逗留,聊天的
12. 在值班記錄本上亂塗亂畫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罰20元
1. 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的
2. 上班時離崗睡覺的
3. 遇緊急情況不恰當處理,驚慌失措,造成處理被動的
4. 因工作不負責任,服務態度不好,遭到客人投訴的
5. 因使用不當,保管不善,造成酒店財產損壞的
6. 帶領閒雜人員進入值班崗,或是有未發現或發現了未加以制止的
7. 帶外人留宿寢室或崗位中的
8. 值班過程中未履行好崗位職責造成車輛堵塞事者碰撞的
9. 值班不巡邏,呆在保安室內或在別的部門聊天的
10. 對發生的事故不及時彙報的
11. 不服從領導崗位工作安排的
12. 員工之間不團結,互相之間打架鬥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