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記錄的寫作技巧

  一般說來,有四條:一快、二要、三省、四代。

  一快,即書寫運筆要快,記得快。

  字要寫得小一些、輕一點,多寫連筆字。要順著肘、手的自然去勢,斜一點寫。

  二要,即擇要而記。

  就記錄一次會議來說,要圍繞會議議題、會議主持人和主要領導同志發言的中心思想,與會者的不同意見或有爭議的問題、結論性意見、決定或決議等作記錄,就記錄一個人的發言來說,要記其發言要點、主要論據和結論,論證過程可以不記。就記一句話來說,要記這句話的中心詞,修飾語一般可以不記。要注意上下句子的連貫性、可訊性,一篇好的記錄應當獨立成篇。

  三省,即在記錄中正確使用省略法。

  如使用簡稱、簡化詞語和統稱。省略詞語和句子中的附加成分,比如\"但是\"只記\"但\",省略較長的成語、俗語、熟悉的片語,句子的後半部分,畫一曲線代替,省略引文,記下起止句或起止詞即可,會後查補。

  四代,即用較為簡便的寫法代替複雜的寫法。

  一可用姓代替全名,二可用筆畫少易寫的同音字代替筆畫多難寫的字;三可用一些數字和國際上通用的符號代替文字;四可用漢語拼音代替生詞難字;五可用外語符號代替某些詞彙,等等。但在整理和印發會議記錄時,均應按規範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