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裝管理規定3篇
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強員工對工服的愛護意識,妥善管理員工工服,體現公司的專業化和規範化,特制訂著裝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著裝管理規定1
一、總則
員工工服和工號牌是本公司向各工作崗位提供的工作服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提高公司整體形象及員工素質,由公司統一為員工訂製工服,並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穿著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工服的乾淨、整潔,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如有髒亂、破損等情況一經發現應根據規定予以處罰;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號牌;
5、工服樣式、工號牌為公司統一制定,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違規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四、工服的發放
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和工號牌的統一發放管理工作,辦理員工工服領用手續,包括押金或身份證的抵押、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員工領用時在確認相關資訊後在工服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簽字。
五、員工工服的管理
1、員工入職後領取工服及工號牌;
2、員工所領取的工服和工號牌要注意愛護、保管,應儘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不得任意修改、損壞或者將各種顏色灑於工服上,如果違反此管理制度,員工必須要承擔工服制作的所有費用並且需要再購買新工服
3、員工因工作原因發生意外導致工服和工號牌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換髮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部門領導核實後,准予換髮;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服或工號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
4、員工不得擅自修改工服式樣;
5、工服或工號牌丟失者,按原價格賠償;
6、員工的工服和工號牌不得借給其他人使用,如果因為借給他人使用,造成的損壞需要個人承擔費用並且要給予罰款處理;
7、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8、部門負責人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號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9、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和工號牌的責任。
10、員工離職時應將其工作服事先洗乾淨疊好和工號牌一起交還;員工離職時必須退還工作服及所有配件,如有遺失、損壞照價或折價賠償。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著裝管理規定2
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具體內容: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員工著裝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勞動防護用品等。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檔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為。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彙報及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工作服訂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行政人事部及倉庫庫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入庫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倉庫領取,倉管員協助行政專員按具體的要求如數發放。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公司審批後由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下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牌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原價賠償。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損壞,員工應自費進行修補;
6、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每天晨會公司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進行處罰10元/次。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規定給予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範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8、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附則
本制度修訂及解釋權,屬於行政人事部所有,經總經理審批後實行。
著裝管理規定3
一、制度目的
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強員工對工服的愛護意識,妥善管理員工工服,體現公司的專業化和規範化,特制訂《員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稱“本制度”
二、職責規範
1、管理部為工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工服配置標準、訂立工服管理辦法、以及工服的採購、發放、回收、登記、保管、違規處理等事務。
2、各部門助理負責該部門員工工服登記備案、工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三、工服配置
1、員工工服為公司財產。公司因不同崗位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相應工服。所有員工應愛惜配備給個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規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得隨意損壞、丟失,否則應照價賠償。
2、員工工服統一式樣,統一製作,統一著裝。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工作服上班。
3、具體工服配置為:辦公室員工每人兩套西服包括襯衣,根據個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請配置一套夾克衫以便駐執行點工作時需要;非辦公室員工每人配置兩套夾克衫。
四、使用年限
1、辦公室員工配置的西服更換期限為二年;西服配套的襯衣更換期限為一年;辦公室員工另外申請配置的夾克衫更換期限為二年。更換期限到後,每年可更換每種工服各一套。
2、非辦公室員工配置的夾克衫更換期限為一年,更換期限到後每年可更換一套。
3、員工工服達到更換要求後,員工可根據工服的完好情況延長更換期限。公司鼓勵員工延長工服的更換期限,以杜絕浪費、提倡環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潔而不影響公司形象的基礎上。
4、西服及配套襯衣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滿一年的,該工服作為公司福利贈與員工,不再扣取折舊費,也不再回收;夾克衫由於它的特殊性,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滿一年的,該工服作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舊費,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滌
1、員工要保持工服的乾淨、整潔、無異味、無褶皺,定期清洗,保持乾淨衛生。
六、工服的領用
1、新員工入職未滿試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調配合適的舊工服,舊工服的破損、丟失與新工服管理辦法一致賠償視情節確認,但不高於新工服的賠償規定;沒有合適的舊工服則直接發放新工服並做好登記、簽收、備案等工作。
2、員工試用期滿後由部門助理申請製作新工服試用期直接發放的除外,並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並交管理部備案、採購、發放。員工在領取新工服時需要退還試用期時暫領的舊工作服,退還標準同離職退還。
七、工服退還
1、員工離職時,需將夾克衫工服洗淨後交回管理部,並由工服管理人員在“離職交接單”上簽字確認。工服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未滿一年的需繳納工服折舊費具體的計算方法為:工服成本金額的一半÷更換期限×更換期限—已使用時間,折舊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款數不夠,員工需要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補足折舊費。
2、辦公室員工的西服、襯衣在繳納工服折舊費後可以領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經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將直接收取乾洗費,以協助員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體乾洗價格按市場乾洗價為準。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員登記並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損或丟失的賠償
1、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應妥善保管和愛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潔淨,在工服未滿更換期限內如有破損或丟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除外,按其工服原價扣除相應的折舊費後的金額進行賠償具體的計算方法為工服成本金額÷更換期限×更換期限—已使用時間,賠償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款數不夠,次月繼續補釦,直至交清為止。
2、員工完成賠償金扣除手續後憑管理部開出的扣款確認單到工服管理部門領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換裝時間
1、員工可以在工服更換期限滿後提交工服更換申請至部門助理處,由部門助理收集後可在每月的25號遇節假日往後順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換時間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節假日往後順延。
十、工服的檢查
1、員工當班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工服,並保持工服乾淨、整潔、無異味。
2、管理部將不定期安排檢查,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協助並服從管理部的檢查安排。如有違反本制度相關條款的,公司將根據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呈總經辦簽發執行,修改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