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全知識問答
建築安全管理是建築行業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直接關係到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建築安全知識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1、外用電梯應有哪些安全防護裝置﹖
答:制動器、限速器、門聯鎖裝置、上、下限位裝置。
2、外用電梯應懸掛什麼標誌﹖
答:應懸掛限載重量和承載人數的提示標誌。
3、高架物料提升機安全防護裝置應有哪些﹖
答: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超高限位裝置、下極限限位器、緩衝器、超載限制器。
4、井架提升機架體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於多少米﹖
答:不得大於六米。
5、井架鋼絲繩繩卡的數量不得少於幾個﹖
答:不得少於三個。
6、在井架旁應懸掛什麼安全標誌﹖
答:“嚴禁乘人”的警示標誌。
7、鋼絲繩在捲筒上應不少於多少圈﹖
答:不少於三團。
8、井架提升機應具有哪幾種安全防護裝置﹖
答:1、安全停靠裝置;2、樓層口防護門;3、吊籃安全門;4、上料口防護棚;5、上極限限位器;6、緊急斷電開關,7、訊號裝置。
9、低架提升機基礎有何要求﹖
答:1、土層壓實後的承載力,不小於80mpa;2、澆築C20混凝土,厚度300cm;3、基礎表面平整、水平
度偏差不大於10cm。
10、物料提升機安全緩衝距離應為多少﹖
答:3米。
11、井字架的第一導向滑輪與捲揚機距離應為多少﹖
答:捲揚機捲筒繫帶槽捲筒的為捲筒寬度的15倍;捲揚機捲筒系無槽捲筒的為捲筒寬度的20倍。
12、什麼是“十不用”原則﹖
1、被吊物重員超過機械效能允許範圍不準吊;
2、訊號不清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的物品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
8、零散物不裝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雪時不準吊。
13、起重吊運指揮訊號有哪幾類﹖
答:手勢訊號,旗語訊號和音響訊號。
14、吊鉤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原高度的多少時應報廢﹖
答:超過原高度的10%應報廢。
15、塔吊作業前重點檢查內容有哪些﹖
答:1、機械結構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2、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3、主要部位連線螺栓應無鬆動,4、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5、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16、起重機吊運物體時是否可以從入的頭頂越過﹖
答:不可以,起重吊運物體禁止從人的頭頂超過。
17、起重機械的訊號員的主要責任是什麼﹖
答:吊運過程中,給操作人員適當的指示訊號,令吊運工作順利進行。
18、什麼是塔吊安全裝置的“四限位兩保險”﹖
答:四限位:力矩、超高、變幅、行走限位裝置。兩保險:吊鉤保險和捲筒保險裝置,
19、發生塔機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答:1、無證操作;2、超負荷執行;3、指揮訊號錯誤,造成誤操作;4、歪拉斜吊;5、安全裝置失靈;6、軌道與附著裝置安裝不合要求:7、不履行保養檢修制度,故障未及時排除;8、對氣候變化估計不足,特別是夜間無人工作時遇有大風,夾軌鉗夾持不住。
20、當塔吊扶梯設在結構內部時,什麼情況下可不設護圈﹖
答:扶梯與結構間的自由通道間距小於l.2m時,可不設護圈。
21、塔式起重機的軌道的縱橫向不平度如何規定﹖
答:均不得大於1%。
22、鋼絲繩在什麼情況下應進行更換﹖
答:鋼絲繩斷絲數在捻節距內超過總絲數的10%,繩徑磨損40%,應更換新繩。
23、《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規定,遇有多少級風力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業﹖
答:六級以上的強風。
24、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應少於多少米﹖各種氣瓶距明火距離多少米﹖
答:5米和10米,
25、氣瓶放置時,一般應該橫放還是立放﹖
答:立放。
26、攪拌機啟動後,應使攪拌筒達到什麼轉速後再進行上料﹖
答:穩定轉速。
27、進行焊割作業前為什麼要事先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
答:因為焊割是一種明火高溫作業,金屬熔融、火花四濺,如果作業現場沒有清除可燃物,就會引起燃燒事故。
28、操作旋轉機械裝置的人員防護有哪些要求﹖
答:應穿“三緊”?袖口緊、下襬緊、褲腳緊 工作服;不準戴手套、圍巾;女工的髮辮要盤在工作帽內,不準露出帽外。
29、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注意哪些事項﹖
1、工具使用前,應經專職電工檢驗接線是否正確,防止零線與相線錯接造成事故。
2、長期擱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由電工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工具自帶的軟電纜或軟線不得接長,當電源與作業場所距離較遠時,應採用移動電箱解決。
4、工具原有的插頭不得隨意拆除或改換,嚴禁不用插頭直接將電線的金屬絲插入插座。
5、發現工具外殼,手柄破裂,應停止使用,進行更換。
6、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手持式工具的旋轉部件應有防護裝置;
8、作業人員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9、電源處,必須裝漏電保護器。
30、推土機在斜坡橫向推土時,斜坡不能超過多少度﹖
答:30度。
31、在潮溼的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有什麼安全要求﹖
答:潮溼場所應使用II類或III類工具。如果使用I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的漏電保護器。
32、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工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採取頓些安全措施﹖
答:上述場所應使用III類工具。如果使用II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15毫 安、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的漏電保護器。
33、使用氣瓶時,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1禁止敲擊、碰撞,以免損傷和損壞氣瓶;
2冬天瓶閥凍結時,宜用熱水或其它安全的方式解凍,不準用明火烘烤,以免氣瓶材質的機械特性變壞和氣瓶內壓增高;
3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戰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0米;
4夏季要防止陽光曝晒;
5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餘壓力。可燃氣體和助燃氣體的餘壓宜留o.49MPa5Kgf/cm2左右,其他氣體氣瓶的餘壓可低些;
6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氣瓶,以免失電時氣瓶從高空墜落而致氣瓶損壞和爆炸;
7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氣體的氣瓶,不得置於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
34、各類氣瓶檢驗週期為多少?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二年檢驗一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氣體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35、氣瓶的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哪些內容?
1氣瓶的充裝工藝指標和要求;
2充裝方法和操作程式、注意事項;
3氣瓶使用中應重點檢查的專案和部位,使用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和防止措施;
4氣瓶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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