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消防方案
建築工地消防工作是整個建築的第二大任務,做好消防工作也是重中之重,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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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鐵嶺大劇院綜合體工程,位於鐵嶺市銀州路南側,廣裕街東側,體育館路北側。建築面積為131885.05㎡其中地下部分為19605.03㎡;綜合體1#樓建築面積26160.31㎡,地上30層地下2層,結構高度為91.55m;2#樓建築面積18710.96㎡,地上28層地下1層,結構高度為89.00m;3#樓建築面積17918.51㎡,地上28層地下1層,結構高度89.1m;4#樓建築面積11222.95㎡,地上18層地下2層,結構高度58.9m;5#樓建築面積10584㎡,地上18層,地下2層,結構高度58.9m。游泳館建築面積4715.5㎡,地上部分501.62㎡,地下部分4213.88㎡,地下車庫2902.69㎡。該工程為框剪結構。
二、工程消防防火要求
本工程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和成立消防防火管理小組及義務消防隊,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保持良好的狀態,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種火災隱患,經常組織各班組以及各班組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學習,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三、消防組織架構及基本任務
為做好現場防火工作,加強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成立現場防火安全領導小
組,由專案經理任組長,工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安全員、材料員、機電班長及保衛人員組成,下設義務消防隊。
3 消防組織架構如下:
一現場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及基本任務
現場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宋長濱
副組長:蘇振東、方鳳勝
組 員:季海峰、徐振洪、沈正方、陸勝浩、餘東生、陳盤新
現場防火安全小組基本任務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產、施工、運輸、經營管理的內容。
5、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防火技術安全交底。
6、組織安全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領導義務消防組織。
8、組織制定滅火方案,帶領職工撲滅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9、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義務消防隊成員及基本任務
義務消防隊成員:
隊長:仇德華
成員:楊裕、季海峰、徐振洪、沈正方、陸勝浩、餘東生、陳盤新
義務消防隊基本任務
1、義務消防隊要定期舉行活動,每月至少活動一次。
2、組織隊員學習消防知識,隊員應參加安全防火檢查,會使用滅火器材,要求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工藝或其他一般手段整改火險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
3、經常開展宣傳教育,向職工普及消防知識,維護和保養好消防器材設
施,發生火災時迅速報警,積極撲救。
四、現場防火分割槽及防火責任制
一現場防火分割槽
現場防火分區劃分為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區。用火作業區為各施工層段,主要是燒焊、切割等作業層段;易燃材料區是指木模板、木枋等易燃材料堆放的場地;生活區則分為工地廚房和宿舍區兩部份。生活區另設於場地外
二現場防火責任制
本專案消防安全責任人: 仇德華
用火作業區的防火責任人為柏雨程主要負責以各施工層段的燒焊、切割等動火作業的審批及管理。易燃材料區的防火責任人為沈忠主要負責管理現場木模板、木枋等易燃材料堆放。 生活區的防火責任人黃惠賓要負責對整個生活區的防火安全管理。下分設工地廚房防火區和宿舍防火區,工地廚房防火區的主管為仇德華,負責對工地廚房用火及易燃物料的管理;宿舍防火區由各在現場住宿的班長負責管理本組所住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質安員負責對整個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巡察監督。
五、安全消防現場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裝置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菸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