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安全知識資料

  父母做好兒童安全教育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幫助少年兒童健康成長。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一、怎麼看待幼兒園意外事故

  安全教育是幼兒園最重要的常規工作之一。對幼兒園來說,不允許有重大傷害事故發生,比如:大骨折、大外傷有後遺症、Ⅲ度燒傷等。一般的責任事故也不能出現。實際上幼兒園事故的發生率是很低的,但一旦發生了,對家長就是百分之百地無法交代。雖然媽媽自己帶孩子活動時也會發生意外,但在幼兒園,即便是寶寶受了很微小的輕傷,都成為媽媽覺得傷心,老師覺得棘手的事情。雖然誰都不願遇到這個問題,但是一般的碰傷、摔傷等對寶寶的身體造成的傷害不是很嚴重的事故,在幼兒園裡還是時有發生。最好的老師可以保證教學幾十年從沒有被家長投訴,但不敢保證幾十年教學中她所教的孩子沒有不被磕碰的。

  一造成意外事故的原因大致分為以下幾種:

  1.幼兒年齡小,容易出意外。

  3—6歲的幼兒身心處於明顯的未成熟階段,身體各部分的器官比較嬌嫩,神經系統比較脆弱,運動水平比較低,動作的協調性差,識別危險和自我保護能力差,加上活潑、好動、好奇,而大腦對身體動、作的變化又不能及時作出相應的反應;由於缺乏生活經驗,幼兒對自己行為產生的後果又無法預見,所以極易發生安全問題。比如,幼兒在奔跑時,遇到其他幼兒迎面跑來卻不知躲閃。再如,有的幼兒在玩蹺蹺板時,不顧蹺蹺板另一端的小朋友,自己突然走開等等,都是幼兒不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出現什麼後果的表現。此外幼兒好奇心強,對周圍事物感興趣,他們東跑西竄,樣樣事都想試探、觸控,但由於動作不穩,又缺少生活經驗,他們不知什麼是安全,什麼是危險,因此很容易發生意外事故。

  2.幼兒園制度不嚴,管理不善。

  有些幼兒園的安全事件是由於幼兒園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比如,門衛管理不當,責任心不強,幼兒趁門衛不注意,溜出幼兒園而走失。再如,食堂不衛生或者食物不符合標準而導致幼兒食物中毒。

  3.幼兒園設施存在著不安全的隱患。

  《幼兒園管理條例》規定:“幼兒園的園舍和裝置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這對幼兒園加強裝置的管理和維修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有些幼兒園的建築不規範,臺階過高或欄杆過低,樓梯過窄,極易發生安全問題。有些幼兒園的大型玩具是鐵製的,幼兒在活動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碰傷。有的幼兒園把玩具安置在比較硬的地面上,孩子不慎掉下來容易摔傷。有的生活用品放置不當,幼兒拿取不方便,造成危險。

  4.幼兒園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或者工作責任心不強。

  玩忽職守與工作責任心不強屬於不同性質的行為。玩忽職守為瀆職行為,通常要承擔法律責任。事實上,幼兒園因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較少,更多的是教師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傷害。如教師帶領小朋友滑滑梯,教師只管和別人說話,沒有全神貫注地照看孩子,結果幼兒因擁擠而摔下來,造成傷害。幼兒趁教師不注意離開教室,在操場上追跑,不慎摔傷等等。

  5.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造成傷害。

  儘管《幼兒園教育法規》中規定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但是,這種現象在幼兒園時有發生。有的幼兒不守紀律、好動,教師罰其在教室外思過;幼兒卻自行跑到院子裡玩,最終因無人看管而發生意外。

  6.幼兒體質特殊或者疾病突發。

  有些安全事件是由於幼兒的體質特殊或者疾病突發引起的。如幼兒先天性心臟病復發就屬於此類。這樣的傷害是意外事件,是幼兒園不可預見的。

  7.家長的錯誤觀念為寶寶安全留下隱患。

  有的媽媽熱衷於給孩子扮酷,給孩子穿上厚底鞋、緊身褲等,使孩子活動不便,活動時易失去平衡。也有的媽媽為了省錢,給孩子穿大了好幾號的鞋子,也使孩子容易摔倒。

  二幼兒安全事件的防範措施

  1.建立安全制度,明確崗位職責。

  一般可從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控制危險因素、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檢查監督、及時報告處理等方面建立安全制度。園長承擔幼兒園安全方面的最終職責,可任命一名領導成員具體負責。各職能部門和人員要相互協調、分工負責,做到責任分明、萬無一失。要注意把所制定的制度落實到行動中。在執行的過程中,注意加強宣傳、自查,並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修改與補充,真正做到“有制度,有落實、有檢查、有成效”。

  2.建立衛生保健制度,做好健康檢查工作。

  幼兒園應該嚴格執行有關衛生保健制度,切實做好幼兒生理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具體地說,幼兒園應建立幼兒健康檢查制度和幼兒健康檔案,並對幼兒身體發育狀況定期進行分析、評價,並及時向家長反映幼兒的異常變化。建立衛生消毒隔離制度,認真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實行食品、藥物管理制度,加強對工作人員和幼兒的安全教育,防止中毒等事故的發生。重視晨、午間檢查工作。晨午檢對於發現問題、排除不安全隱患有著積極的意義。

  3.創設安全的生活環境,消除不安全因素。

  建立安全防護制度,嚴禁在園內設定威脅幼兒安全的建築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製作的教具、玩具。配備適合幼兒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等。電源開關或插座應該裝在離地面較高處,使幼兒不容易碰到。活動器械的配置都要符合有關規定,確保安全。對園內的建築、設施、裝置、器材、用品等要定期檢查、維修。

  4.強化安全意識,體現預防為主。

  首先,工作人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不定期地通過會議、宣傳欄、典型事例等進行宣傳教育,明確安全活動的目的和意義,樹立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高度的責任感。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做好安全的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等各項工作,將安全管理與日常保教工作相結合,切實做到防患於未然。

  其次,教職工要把安全崗位責任制牢記在心,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本著對幼兒負責的思想,努力辨識危險源,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護方法,將危險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要與家長及時聯絡、溝通,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再次,開展內容全面、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開展一些自救的遊戲,如著了火怎麼辦,走失後怎麼辦,遇到陌生人怎麼辦……並創設情景讓幼兒模擬表演,讓幼兒在遊戲中學習自救知識。還要將安全教育落實到幼兒一日生活的每一個環節中,真正實現《綱要》中“讓幼兒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識,學會保護自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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