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法草案公佈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社會公眾可以直接登入中國人大網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已公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規定,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路通訊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草案》顯示,發生網路安全事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並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警示資訊。
因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安全生產事故的,《草案》規定,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置。
此外,《草案》指出,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路通訊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國家新網路安全法的五大亮點:
亮點一:綜合性、全域性性、基礎性的國家安全法
新國安法在總則中明確了國家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國家安全領導體制等概念。
“與傳統的安全觀不同,新的國家安全觀還包括非傳統領域的安全。”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說。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國務院法制辦國防政法司司長吳浩說,國家安全形勢的發展變化需要我國制定一部綜合性、全域性性、基礎性的法律。國家安全法涵蓋了國家安全各個領域的內容,很多都是原則性規定,重點解決國家安全各領域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和亟待立法填補空白的問題,同時為今後制定相關配套法律法規預留了空間。
亮點二: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新國安法強調,國家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障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產業、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建設專案以及其他重大經濟利益安全。
該法同時明確,國家建立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的制度和機制,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特定物項和關鍵技術等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說,建立這一審查制度是必要的,以前的審查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很多國家都有相應經濟審查制度的法律措施,實行這一制度並非表明我們不歡迎國外投資、放慢對外開放的步伐。對外商投資企業來講,這一制度的設立意味著規則將更加清晰明確,為我國外商投資,包括中外貿易創造了更加健康有序的環境。
亮點三:確保文化安全
法律明確,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防範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掌握意識形態領域主導權,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文化安全屬於國家安全觀中的非傳統領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國際法所法治戰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認為,文化安全主要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強調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另一方面也是指中華文化的安全,中華文化是人類共同的文化財產,不能被西方文化所取代。
李忠說,我們的文化安全既不是文化鎖國、限制言論自由,也不是我們不再對其他國家開展文化交流,我們要繼續開展平等對話,在這個過程中豐富中華文明,給全人類做貢獻。
亮點四: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
新的國安法規定,國家建設網路與資訊保安保障體系,並加強網路管理,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網路攻擊、網路入侵、網路竊密、散佈違法有害資訊等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這部法第一次明確了‘網路空間主權’這一概念,這可以理解為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的體現、延伸和反映。”王振民說,這個原則既是我國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也是參與網路國際治理合作應該堅持的原則。
亮點五:為新型領域國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撐
在全國人大會將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不少人認為太空、深海和極地這些“戰略新疆域”有著現實和潛在的重大國家利益,也面臨著國家安全威脅和挑戰,應當將維護這些領域的安全任務納入國家安全法。
為此,新的國安法規定,國家堅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極地等領域開展科考、資源勘探和開發利用,有利於人類的發展。事實上這些領域不屬於任何一國,需要全人類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