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實踐活動安全的預案

  本次活動是讓學生走進春天,擁抱大自然,感受成都歷史文化名城的深厚文化內涵,領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風采,激發學生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的情感。

  我校七年級全體同學將於2011年4月2日10:00—15:00到中海國際社群公園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公園進行社會實踐活動。為了確保本次活動的安全,實現活動安全事故“零”目標,特制定本預案。

  一、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黎安東校長

  副組長:劉昊主任

  組員:傅燕老師、彭祖江老師

  職責:

  1.負責活動場地的勘察和活動的組織,確保無安全隱患。

  2.負責活動前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3.每個成員確保活動期間通訊暢通,時刻保持聯絡。

  二.工作要求

  1.3月30日,由黎安東校長組織召開實踐活動協調會,明確各部門職責,安全責任到人。

  2.班主任利用週五班會課佈置工作,分小組,制定組長,落實職責,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3.4月2日上午9:40學生集中到操場,黎安東校長、劉昊主任進行活動安全教育。

  4.參加活動的全體教師在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期間,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

  5.參加活動的教師要安全的將學生帶出校門,安全的將學生帶回學校,實現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事故“零”目標。

  6.在活動過程中,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彙報,妥善處理偶發事件。

  7.活動期間,帶隊教師組織學生進行有意義的活動,全身心為學生服務。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街道發生事故報告後,有關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絡,妥善處理。

  四.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你,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時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記,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書面記錄。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做好學生的護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