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違章停車被執勤交警發現會進行罰款,那麼違章停車怎麼處罰?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違章停車處罰規定吧。

  違章停車處罰標準

  根據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違章停車的情形

  違章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違章停車處理辦法

  一違停貼條違章行為屬於非現場違章,在車輛年檢日期之前把罰款繳納就可以了,無任何滯納金。在繳納罰款前必須要去交警隊執法站,開具違法行為處罰通知單因為違停貼條及電子眼拍的違章行為屬於非現場違章,交警會向當事人提供證明當事人違章行為的影像記錄。當事人認可後才會開具違法行為處罰通知單,算是從法律上已正式告知當事人有交通違法行為了。如當事人不認可,可複議,然後15日內再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法律規定日期就開始收滯納金了。

  二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你本人駕駛證去當地任何一個交通支大隊的執法站就可以了全市聯網。如對處罰有異議,必須得去非現場違章路段管轄所在地的交通執法站申請複議。

  違章停車繳費方式

  第一,通過查詢確認自己的交通違例行為是電子眼拍攝的交通違例行為,方可選擇任一處理點接受處理。如果是流動電子警察,即路面執勤民警用相機或攝像查處的,必須到執勤民警所屬大隊違例處理點接受處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處理的是交通違例的當事人或車主。當事人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方可查詢、列印違例處理通知書。

  第三,當場核對違例通知書各項條款、指標,確認無誤後才可以簽名。違例當事人或車主代辦者需在相應位置簽名,一經簽名認可,法律上即時生效。

  第四,要妥善儲存交款單。

  第五,被扣車、扣牌證者或外地車需要出具違例處理回執者,交款後須返回處理點辦理相關手續,其他情況交款後不必返回。

  第六,領取電子監控交通違例行政處罰通知書後15日內繳款,免收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第七,單位要求領取違例記錄清單的,憑當事人單位介紹信、工作證、企業程式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