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安全防範工作措施
學校應該做好預防自然災害工作,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那麼我們該如何做好呢?一起和小編看看吧!
一、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路,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成立學校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張曉
副組長:陳文勝、陳建光、鄭可新
組員:行政人員、各班主任
主要職責:
1、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部署校園颱風、暴雨、寒冷、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禦,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和教學的工作。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3、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4、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5、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配電房、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牆報欄、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監督整改。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縣政府、教育局領導的指揮下,迅速有效地開展相應的處置工作。
四、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牆、電器線路、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冰雹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行政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資訊暢通。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師生的安全。
七、責任追究
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