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交通違章及處罰規定
我們經常開車出門,但是對於一些常見的違章行為還是不是太瞭解。接下來,小編為你分享。
有哪些
1、出口的斑馬分流線行車
在早高峰的時候,從主路向輔路行駛有很多車倍兒著急,不排隊非要從規定車道外施劃的分流斑馬線強行開走,這要是出現刮蹭,處理起來,堵在路上後面的車都別開了。
相關處罰: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規定,高架匝道口或者主路想輔路行駛施劃的白色斑馬線分流區域,不允許機動車行駛,如果行駛到此區域將以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行駛緊湊處罰。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車輛駕駛員將被處以100元的罰金,並扣2分。
2、闖綠燈也扣分罰款
闖綠燈行為是一種明知前方路段擁堵,還繼續駛入路口,造成其他方向的來車不能正常通過。這種闖綠燈行為,將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3、斑馬線未讓行人
行人闖紅燈、違法亂穿馬路一直是交警交通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但也有不少市民反映, 即便在路口斑馬線按訊號燈提示過馬路,仍然經常被右轉彎汽車阻擋,難過馬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違反訊號燈指示通行,罰款200元,扣3分。
4、路邊停車無責賠償
送人、等人我們都習慣把車停在路邊,但這時若有人撞到你車上的話那你可能就要倒黴了。如果他因為撞上你的車受傷的話,不僅不賠償你,你還得賠償他們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5、等紅燈時候隨意變線
路口等紅燈的時候發現你自己的車道前面已經有一臺車停在那了,而旁邊的車道沒有車,為了能在變綠燈的時候快點開走,在這種情況下相信大多數都會選擇從自己的車道變到沒有車的那條車道上,但就是這麼一動你就違章了,看到哪條車道空,就想往哪條車道去,結果就是壓實線。相關處罰: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未按車道行駛將處以200元的罰款。
6、綠燈時候不走
在交通法規中,“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則,大家都明白,對於“綠燈亮了不走”屬於違章行為,很多人卻不知道。《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綠燈亮後,警戒線外的車輛與行人就不能繼續停在原地不動,否則就是違法行為。也就是說車輛、行人必須嚴格服從交通訊號指示,即紅綠燈的統一指揮,該行則行,該停則停。
“事實上,這種行為屬於特殊違法,沒有相應的處罰條款也不好界定,比如有些新手害怕闖紅燈,還剩幾秒綠燈時就不敢走了,只要不是故意的一般都不會處罰。”
7、不按照高速分道速度行駛
高速公路到底限速多少?90km每小時還是120km每小時?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高速公路最高限速為120km/h。但請注意,這裡說的是最高限速為 120km每小時,在我們實際行駛當中,每條高速甚至每條車道、每個區塊都有不同的限速的,一些橋樑和隧道以及下高速的匝道都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不同的限速!
相關處罰: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超過規定限速50%以下的將處以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理;超速限定速度50%以上的將處以罰款1000元、記6分 的處理,嚴重情況可以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