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駕駛證如何處理

  現在很多人都擁有駕照,在發生交通數固鎝時候交警會對駕照進行一個處理,有的可能是罰款,或者扣分,嚴重的可能就會弔銷駕照,吊銷駕照後是不能開車的。下面小編就來介紹的問題。

  

  根據我國《交通法》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九十一條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九條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三條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 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第一百一十條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第一百一十三條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後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辦理。

  2012年2月,增加對超速的處罰力度,北京市對超過規定時速50%的,將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證相關違法行為處罰規定

  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不扣分,罰款200~2000,吊銷駕照,收繳、強制報廢

  2、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構成犯罪的 不扣分,吊銷駕照,終身禁駕

  3、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 不扣分,吊銷駕照

  4、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不扣分,罰款200~2000,可以並處吊銷駕照

  5、 將機動車交由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 不扣分,罰款200~2000,可以並處吊銷駕照

  6、將機動車交由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 不扣分,罰款200~2000,可以並處吊銷駕照

  7、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不扣分,罰款200,扣駕照

  8、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扣6分,罰款200~2000,可以並處吊銷駕照

  9、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扣6分,罰款200~500,駕照暫扣1~3月

  10、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扣12分,罰款500~2000,駕照暫扣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罰規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如果司機在駕駛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也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至於駕駛證處理:司機佔主要責任的,一般都是吊銷駕駛證且終身禁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