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刮蹭對方全責卻不賠償怎麼辦

  現在在交通事故中車輛刮蹭現象層出不窮,那麼要是面對車輛刮蹭對方全責,對方卻不賠我錢該怎麼辦?下面,讓小編來告訴大家車輛刮蹭對方全責卻不賠償的處理辦法。

  車輛刮蹭對方全責卻不賠償的處理辦法

  一、對方拒絕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對交警的判決有貳言,對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認可且回絕簽字。關於這種狀況,作為受害方的您是能夠向您地點的保險公司請求“代位補償”。

  二、對方逃逸後有證據證明肇事車輛資訊

  肇事逃逸的情況在近幾年的交通事故中頻發,如果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對方肇事車輛逃逸,此時您可以通過照片、行車記錄儀甚至是錄音記下對方的車牌號和車主的資訊,這樣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三、對方無經濟賠償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車輛司機沒有賠償能力,這也使得受損失的車主非常鬱悶。其實當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四、無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單方事故,沒有造成第三者的損失是不適用於“代位賠償”的。

  五、非保險賠償範圍

  如果在車輛事故中輪胎破損、輪圈劃傷、後視鏡傷痕以及車內物品遺失等可能不屬於保險理賠範圍內的物品損傷,無論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適用“代位賠償”。

  六、對方故意賴賬不給予賠償

  在警察給出相關裁決之後,對方故意不給予賠償,以各種理由拒絕或者延期賠付維修費用,甚至“人間消失”。此時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七、車輛刮蹭的責任到底在誰?

  1、一方在變更車道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變更車道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速較快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一方超寬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另一方在超越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超寬方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另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4、一方超寬並在與另一方並行或者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刮蹭交通事故,超寬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的,另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6、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的,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輕微刮蹭逃逸處罰標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

  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車輛交通事故私了的程式

  第一步,檢視財產損失情況

  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廊燈和後位燈、設定警告標誌牌後,雙方當事人簡單檢視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第二步,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

  簡單檢視財產損失後,人員立即轉移到路肩、路面安全地點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進行協商:

  1、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基本資料”、“事故事實”,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

  2、當事人不願“私了”、雖然願意“私了”但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①事故事實及成因一定要採取書面協議形式,即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事實”,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不能採取口頭協議方式,以免一旦撤離現場對方翻臉不認人,導致事故現場和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②“事故事實”協議具有“固定”事故現場的效力:當事人達成“事故事實” 協議後就事故事實及責任出現爭議的,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受理,在事故現場已經不復存在無法認定的情況下,交警部門將以“事故事實”記載的內容來確定當事人責任;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共同申請進行損害賠償調解。

  第三步、拍照或標劃位置後撤離現場

  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後,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

  ①當事人未達成“事故事實”書面協議,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應當選擇報警處理;

  ②當事人達成“事故事實”書面協議、撤離事故現場前,還應當對現場進行拍照、標劃事故現場位置,作為現場的保留證據。

  第四步、保險報案和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書

  1.當事人撤離現場後,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後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2.雙方當事人對具體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達成賠償協議後就賠償協議發生爭議的,交警部門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3、協議書主要內容如上,可以自行結合本身情況加入一些內容。另外,不放心的話建議可以找當地公正部門對協議書進行公正,費用不貴,還有就是你們付給他的費用,請他本人寫收條並簽字按手印,協議書可以打印出來,但簽名和按手印必須要當事人自己,在協議書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塗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

  第五步,“私了”提示

  ①交通事故“私了”的當事人必須具有行為能力;不具有行為能力人不能“私了”,達成的協議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交通事故“私了”必須是書面“私了”,即達成包括“事故事實”和“賠償協議”在內的書面《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

  ③交通事故“私了”決不是所謂的“掏錢私了”,“掏錢私了”後因事故現場已經不復不存在,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一旦引起糾紛,當事人將有口說不清,後患無窮。

  ④當事人達成《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後:

  A、對事故事實和成因發生爭議,可以由交警部門受理;

  B、對賠償協議發生爭議,交警部門不予受理。

  ⑤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損害賠償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A、當事人事後不得反悔。

  B、但是,如果該協議存在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可撤銷、可變更情形,則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或者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