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如何安全行車
夜間環境昏暗,開車更是需要格外小心。那麼,你知道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夜間安全行車的方法,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夜間安全行車的方法
行人安全:在限電之前,道路照明狀況良好,機動車駕駛人在遠處就能看到在道路上通行的行人,能及時採取避讓措施;在限電之後,由於路面光線較暗,加上対向車輛燈光的干擾,很多機動車駕駛人在近處才發現道路上通行的行人,再採取措施已經來不及。筆者建議在光線較暗的路段,道路上的行人應該主動避讓機動車,在過馬路時最好一次快速通過,儘量不要站在道路中心線上等待過馬路。
電動車行車安全:現在道路上行駛的很多電動車騎車人為了節省電量,在夜間也不開啟車燈,在現在這種限電時期看來的確很危險,電動車行駛時本身就比較安靜,而且又有一定的行駛速度,在光線較暗的路段行駛不開啟車燈不易讓人發現,極易造成交通事故。筆者建議電動車汽車人在夜間行駛最好還是開啟車燈,必要時還需短暫鳴喇叭進行提示。
機動車行車安全:在道路上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機動車特別是汽車在會車時總喜歡使用遠光燈,這既是一種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更是一種不文明的交通行為,是一個駕駛人職業道德不良的體現,也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大家知道,在光線較暗的夜間一束強光的照射會給駕駛人的視覺造成極大地影響,如果不遠處有一個行人正在橫過道路,可能就會因為這一束車燈的照射模糊了駕駛人的視線,從而造成交通事故。在此筆者建議各位駕駛員朋友還是需要嚴格遵守機動車燈光的使用規定,在距離對向來車150米處時,燈光由遠光燈改為近光燈,以避免強光給對方駕駛人造成的傷害。同時在燈光較暗的路段請大家減速行駛,確保安全。
安全行車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嚴防超速行駛。超速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名副其實的“第一殺手”。
1. 超速行駛使駕駛人視力下降
通常情況下,在車速72公里時,正常視力為5.1的駕駛員會下降到4.8,這時駕駛人對周圍環境與行人的分辨能力大大下降。人體處於運動狀態下眼睛的視界也會變得越來越窄,就像一根管子看東西一樣,近處的的東西看不見,看到僅是遠處的東西,前方一旦出現的險情,難以及時、準確、妥善地進行處置,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2. 超速行駛影響車輛的安全效能
超速行駛,破壞了車輛在特定環境工作中的指數,加大了車輛的工作強度和負荷,加劇了機件的磨損和損毀。特別對車輪更是不利,跳躍性、拖滑性磨損不說,還提高了摩擦溫度,輪胎極易老化和變形,引發爆胎事故。
3. 超速行駛易使駕駛人疲勞
由於速度快,超車、會車的機會增多,行駛間距縮短,車外情況應接不暇,駕駛人心理能量和生理能量消耗很大,時間一久還會瞌睡,其反應速度及操縱車輛的準確度就會明顯下降,易發生交通事故。
4. 超速行駛易加大交通事故損害後果
超速行駛時一旦前方突然出現情況,即使採取了緊急制動措施,但仍會延長車輛的制動距離,易造成翻墜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破壞程度很高。由於超速行駛,路面衝突點和交織點增多,交通事故發生的機率無疑將增高,並且一旦遇有緊急情況,駕駛員稍一動方向,很有可能發生車道偏離,這就增加了行車的危險性。
二嚴防疲勞駕駛
暑期是疲勞駕駛的高發期,造成疲勞駕駛主要原因是由於駕駛人睡眠不足或連續長時間駕駛。駕駛人疲勞時,聽覺和視覺敏銳度降低。特別是隨著疲勞的加重,出現注意力不穩定,注意範圍變小,注意力轉移遲緩,反應變的遲鈍,精力不集中等現象,常常不能正確、敏捷的操縱汽車,一旦前方出現緊急情況,疲勞的駕駛人就會不知所措,極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同時,高速公路因其交通元素單一、路況較地方道路簡單、駕駛動作基本不變等原因也往往使駕駛人產生疲勞,往往因反應不及時或採取措施不當發生交通事故。連續行車2-3小時後,要讓駕駛人選擇一個安全的地點停車休息至少10分鐘,活動一下,呼吸一下新鮮空氣,不要因趕路而勉強行車。一旦發現駕駛人有疲勞駕駛的特徵時,一定要立即停車休息,以保證行車安全。
三嚴防酒後駕駛
眾所周知,世界各國都明令嚴禁駕駛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因為酒精對人的大腦既有短時間刺激作用,使人“假興奮”,又有麻醉作用,使人反應遲鈍,甚至行為失控。駕駛人飲酒後,由於酒精的麻痺作用,致使觸覺、視覺、判斷能力、操作能力等降低,人體作出反應的相應時間會延長到正常狀態時的2到3倍。
機動車是一種速度快、衝力大的交通工具,它要求駕駛員行車時,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對於道路上瞬息萬變的交通情況,要在0.75秒內做出迅速的判斷,並採取恰當的技術措施,才能保證交通安全。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動作中間的反應時間為0.75秒,飲酒後尚能駕車的情況下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
據研究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為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
1. 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 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 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訊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 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 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按照《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值與檢驗國家標準》: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酒後駕車行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就屬於醉酒駕車。一般人喝一紙杯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達到20毫克;喝一瓶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達到80毫克。
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
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達80mg/100ml水平時約相當於飲用3瓶500ml的啤酒或一兩半即80m1的56度白酒,發生交通事故的機會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2.5倍;達100mg/100ml水平時約相當於飲用3瓶半500ml啤酒或二兩即100m1的56度白酒,發生交通事故的機會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4.7倍。
即使在少量飲酒的狀態下,交通事故的危險度也可達到未飲酒狀態的2倍左右。駕駛人一定要養成酒後不駕車,駕車不飲酒的良好習慣,減少交通事故對人身及財產帶來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