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1、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