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1、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