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安全隱患排查
很多人也許並不清楚,在我們的身邊,就存在著大量不健康、不環保的因素:各種家電“超期服役”,不僅能耗高、汙染環境,而且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是一種與低碳生活背道而馳的消費習慣。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家庭安全方面的隱患排查,供大家參考。
家電超齡服役嚴重
四川省消委會2009年對省內5167個居民家庭消費狀況所做的一項大型調查顯示,目前有40.1%的電視機、28.2%的燃氣熱水器、25.7%的電熱毯、25.6%的洗衣機、24.1%的電冰箱和19%的電熱水器,都存在超期使用的問題,其中有8.7%的家庭還在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和銷售的直排式燃氣熱水器。
超期服役的家電不僅耗電量增高,而且對人體、環境危害極大。
首先,超期服役家電安全隱患多。由於家電的原材料主要是鋼材、塑料、鋁箔等,隨著長時間使用過程中的開機、關機,在工作中的驟冷驟熱,加上塵埃汙垢侵蝕,超期的家電就“帶病”、“負傷”服役,增加了漏電、燃燒甚至爆炸的危險,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其次,超期服役家電嚴重損害身體健康。家用電器使用過程均伴有輻射產生,在安全使用期內,輻射可以控制在一個安全值內;而超期服役家電,輻射值往往隨著超期而增加,尤其是一些工藝技術落後、標準老化的超期家電,輻射更大,對人們身體健康的危害也更大。
很多人都知道,鉛、汞、氟是許多家用電器的必需材料,超期服役很有可能使這些有毒有害物質外洩,也會嚴重損害身體健康。因此,超期家電被稱為健康的“隱形殺手”,給人們身體健康帶來的危害不可低估。
最後,超期服役家電能耗高。老舊家電線路老化、部件鏽蝕,功率往往得不到有效發揮,導致用電增長。調查顯示,超齡家電耗電、耗氣比節能產品高出30%~40%。
消費觀念陳舊
四川省消委會祕書長劉亞兵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去年“汶川大地震”以後,一家小家電生產企業的領導到災區慰問,一名災區群眾當面誇獎他們生產的電熱毯質量好,說他家有一床用了10多年的電熱毯,地震之後從廢墟里扒出來居然沒壞,現在還在繼續用。到他家一看,大家都嚇了一跳,這床電熱毯的生產時間是,已經用了整整20年。
電熱毯產品明確標註的安全使用期限為6年,但不少消費者實際使用年限都超過該年限若干倍,埋下了嚴重的安全隱患,令人十分擔憂。
日常生活當中,“新三年,舊三年,修修補補又三年”幾乎概括了大部分消費者對於家電使用的態度。可是與人一樣,家用電器也是有使用壽命的。消費者在選購家電時,應當把消費安全放在首位,要注意核實產品的生產日期、具體使用年限。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些消費者,其中大部分對電器的使用年限並不瞭解或者根本不在意;在選購家電時,對生產日期的關注遠遠不及食品、藥品等。
在此要特別提醒購買二手家電的消費者,二手家電生產日期和使用年限難以判斷。在購買時更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必須確認出廠時間,確保產品在安全使用期限內,勿讓家電“超齡服役”。
“家電產品出了故障當然應該送專業機構進行維修,但已到‘退休年齡’的家電產品是應當進行更換的。”劉亞兵表示,節省開支和嫌麻煩是消費者不願意讓超齡電器“下崗”的主要原因,而這又往往形成一些安全隱患,一些家庭安全事故就是超齡家電造成的。
對此,中國家電協會技術顧問劉福中認為,國家出臺的家電以舊換新政策,不應理解成單純為拉動內需、推動產業發展,更重要的是為了促進消費觀念的轉變,推動低碳消費觀念的形成,維護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我們應該提倡“從我做起”,倡導低碳消費觀念,及時淘汰超期服役的舊家電,選擇新型的節能家電。
企業標註缺乏監督
據四川省消委會調查,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家電,尤其是大的家電產品,基本上都未標註安全使用年限,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費誤導。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國家對家電產品安全使用年限沒有做出強制性規定。
目前有關家電安全使用年限規定的依據,是2008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出臺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與此相關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也明確了家電安全使用參考年限:彩電、空調器8年~10年;電熱水器、煤氣灶、洗衣機、吸塵器8年;電冰箱12年~16年;電飯煲、電風扇、微波爐10年;個人電腦6年;電吹風4年等。
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消費者協會常年法律顧問邱寶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按照《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規定,家電產品的安全使用年限應標註在產品上或使用說明書中,以提示消費者注意。但由於目前國家對家電的使用壽命還沒有強制性規定,絕大多數家電企業出於銷售業績的考慮,對產品使用期限‘諱莫如深’。生怕明示後,如果使用壽命過短,會引起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懷疑,直接影響銷量,因此不願加貼‘安全使用年限’標誌。”
四川省消委會在調查時,一位生產商告訴調查人員說:“大家都不標,我們標了不好賣。”部分經營者在銷售時對安全使用年限避而不談,反而將“終生保修”作為一種促銷手段吸引消費者的眼球,致使消費者誤認為所購電器是“永久牌”的,只要能用就可以不“退休”。
為此,四川省消委的調查報告認為,目前國家僅把安全使用期標註作為推薦性標準,缺乏約束性,既不利於“超期”的界定,又不利於分清家電產品使用中的法律責任。
回收拆解監管乏力
隨著家電以舊換新政策的進一步落實,回收的舊家電越來越多。來自商務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截止到2009年10月15日,9個試點省市累計回收廢舊家電112.42萬臺。不少廠家在為火爆的銷售業績興奮不已的同時,也在為大量堆積在倉庫裡的廢舊家電憂心忡忡:拆解企業來不及消化,回收的舊家電倉儲壓力大增。
有專家稱,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已經進入家用電器報廢淘汰高峰期。據統計,全國家庭每年要囤積和閒置2000萬臺以上的舊電視、電腦、冰箱等電器。毫不誇張地說,我國已經進入了電子垃圾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