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1、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完善活動設施建設和管理。運動場地要保持平整,不應有坑窪、石塊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籃球裝置要定期檢修;室內體操房注意通風、採光,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4.教學和訓練、競賽活動必須精心設計、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格訓練。

  5、學校應當按照學校安全工作要求,分年級或者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乾區,年級或者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乾區責任人。學校要做到層級簽約,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三、處理程式

  1.在場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報告在場老師、衛生室保健老師和班主任,緊急或情況複雜時還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有關教師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應儘快救護受傷學生,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的,應及時送醫院的儘可能送專科醫院或大醫院。

  2、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並作好安慰工作。

  3.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4、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5、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學校要及時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要及時開展工作。

  1學校要儘快與受傷學生家長接觸,通報情況,安憮好家長。

  2學校要召開有關老師、學生會議,及時通報情況,穩定情緒,統一認識。

  3小組要及時研究處理意見,確定對策,和各方面溝通,每天要有專人記大事記,小組要確定對外發言人。

  4學校出面召開協調會,教育局綜治辦、區未保辦根據需要可一起參加協調。

  5協調期間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給各有關方面。

  四、關於事故報告:

  1、屬於重大事故死人,群傷且傷情嚴重應當即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及相應科室。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區教育局相應科室、未保辦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相應科室、未保辦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瞭解清楚後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絡賠償事宜。

  五、事故處理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根據《湖北省中小學校學生事故處理條例》中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件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調解結果,可提醒家長通過司法途徑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