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為全面履行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健全我縣應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切實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工作原則

  一、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對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可能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一定數量死亡或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危害,並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突發的食品安全情況實施全程預防、全程控制。

  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三、明確職責、落實響應: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依法規範、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明確職責及響應。

  四、科學決策、依法應急:採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法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強監測、群防群控: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六、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故危害嚴重,影響範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級行政區域的;

  2、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故影響範圍涉及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故影響範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體系

  一、浮樑縣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

  一指揮部領導成員:縣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縣長當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對口負責人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衛生局、縣農業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局長任副總指揮。

  二成員單位: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應急指揮部主要由縣發改委、縣經貿委、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衛生局、縣農業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環保局、縣廣播電視局、縣電信局等部門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