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回執建議
學校與家長之間的溝通交流可以加強對孩子的教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起來看看吧!
一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深圳市委、市政府對青少年學生和兒童健康成長的高度重視和關心,統一組織購買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該保險由深圳市政府和個人共同出資購買,通過招投標方式確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現已進入2011-2012年度投保工作階段,我們希望廣大學生家長繼續關注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積極主動為孩子辦理此項保險。現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參保物件
在深圳市取得合法辦學資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在籍學生和幼兒。
二、繳費標準
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費每年每人15元,保費支付實行學生家長自願購買、財政和教育發展基金會予以補助的辦法,保險費用由學生家長、財政、教育發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擔,即學生家長支付5元,財政、基金會各補助5元。
三、投保方式
一學生監護人不願為學生購買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財政和教育發展基金會不予補助,學生將不享有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學生監護人自願為學生購買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
險的,財政和教育基金會分別補助5元,學生將享有15元份額的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深圳戶籍的低保家庭學生監護人自願為學生購買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憑相關證明材料,學生監護人所承擔的費用由財政全額補助。
四、保險期限
保險責任期限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時至2012年8月31日24:00時止。
五、保險賠償限額
保險費按學生每年每人15元計算。每人醫療費用累計最高金額1萬元,每人死亡、傷殘賠償金額累計最高為10萬元。
六、參保辦理
各學校、幼兒園作
為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參保的承辦單位,負責本校學生、在園幼兒的參保登記、投保學生資訊收集、保費收繳等工作。
七、投保流程:
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歡迎自願參與!請廣大學生家長認真填寫好《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回執》,明確選擇是否參保並簽名確認後,由學生交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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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尊敬的家長:
您好!感謝您對我們學校多年的關心和支援。學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們學校教育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我們需要你的合作與支援。
進入春夏季節風乾物燥,山林內可燃物多,野外生產用火活動多,燒荒燒地多,亂扔菸頭多,閒暇時間外出遊玩多,是森林火災事故多發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森林資源安全,防患於未然,學校和家長必須做大量工作。正值清明來臨之際,根據上級關於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請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並帶頭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在野外亂丟菸頭,不在野外燒火取暖,不在山中燒紙玩火。
二、嚴格火源管理,切實消除火災隱患。我市以前發生的森林火警、火災等等,大多是人為造成的。因此,希望家長配合學校強化火源管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加大監護力度,監督學生節假日、休息日的活動,不準進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禁止隨意攜帶火種、火具、火藥品、易燃易爆物進山,更不得在林區隨意用火。
三、加強宣傳教育,第一文庫網提高防火意識。學校利用宣傳欄,班牆報等各種宣傳媒體,通過主題班會、學生大會等形式,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讓全體學生樹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意識,懂得造成森林火災事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即:誰燒山,誰犯法。學校每位同學都是義務防火宣傳員,請家長配合學校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進行森林防火宣傳,在全社會營造一種重視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圍。
森林是我們綠色家園的保護傘,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請大家共同拒絕火魔的威脅,遠離森林火險,共建生態環境!敬請家長同志繼續協助學校做好學生思想工作,提高學生防火安全意識,杜絕學生引發火災的事故發生!
祝各位家長朋友
工作順利,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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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尊敬的學生家長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學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天氣逐漸變熱,溺水又進入高發季,希望廣大家長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切實承擔起監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別是加強放學後、週末、節假日期間和孩子結伴外出遊玩時的管理,經常進行預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給孩子傳授相關知識和技能,不斷加強孩子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孩子們的避險防災和自救能力,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要重點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時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尋求成人幫助。
學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盡心盡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平安健康成長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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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寒假致家長一封信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