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條例
有車一族都比較關心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法規,下面小編為你介紹。
7月20日,《草案》第二次審議稿下稱條例二審稿提請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這是繼今年5月條例草案首次登陸省人大會後,高速公路立法帶著新的意見和建議再次上會。
高速路上違反規定超車的處罰首次入四川地方法,有此情形的罰款200。還有一大波新變化來襲,進隧道前開燈也入法,明確提出清障救援不能指定維修場所,否則罰2000到5000。
一、新規
違規超車罰款200元
為規範行車,條例草案已經在此前把三種違規行為“拉黑”:非急侵佔應急車道、貨車等佔用小型客車道和發生事故不按規定撤離現場,要處以200元罰款。
條例二審稿再添新內容,把“違反規定超車”的處罰也首次寫入法,同樣處以200元的罰款。
需要提示的是,在前車正在超車;前面路段是彎道,分道線是白實線或者黃實線的;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超出高速公路限速標準行駛等情況下超車,都是違反規定超車的行為。
指定車輛維修廠罰2000到5000
高速路上需要拖車救援或許是難免的,但條例二審稿說,對指定維修場所說不則是絕對的。
“將故障車輛拖移至距事發地最近的出口處或者與當事人商定的地點,不得指定維修場所”,條例二審稿對違法此規定亦有要求,清理救援單位違法指定車輛維修場所的,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進隧道前先開燈寫入法
四川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認為,隧道是影響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的“瓶頸”,四川盆地的高速路“瓶頸”不少。
為此,條例二審稿首次把車輛通過隧道時應當遵守的規定列入其中。具體包括,進入隧道前要開燈;隧道內不允許穿插、變道;隧道內嚴禁停車等。
另外,主管單位被受命新任務:高速路隧道前方的限速標誌應當按照20公里/小時速度級差設定。
二、變化
車輛排行不免費放行擁堵標準收緊為200米
四川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第二次審議意見透露,原計劃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出排行車輛超過一定長度免費放行”的規定面臨調整,條例二審稿提出,採取應急管理措施緩堵。
據悉,四川省人大會組成人員曾有設想,高速公路收費站出排行車輛超過300米,應實施免費放行。然而,財經委員會經審議後認為,免費放行或將出現車主惡意排行車輛造成擁堵的問題。由此條例二審稿中沒有提及免費放行。
但是排行擁堵的標準被“收緊”,300米變成200米,“收費站出排行車輛超過200米或者匝道收費站出站車輛排行至主線車道的”,應採取應急管理措施。
條例二審稿一併首次提出,同一收費站連續多次出現擁堵,採取應急管理措施不能解決問題的,高速公路經營者應當遷建或者改造收費站。
三、爭議
遇高速路大中修,過路費打折?
條例二審稿的修改還有背後故事。有人大會組成人員提出,高速公路大中修期間應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
此建議一出,爭議也來了。首先是缺乏上位法依據,其次過路費打折了,高速路運營公司實施養護大中修的積極性會不會打折?
事實上,條例草案已經把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標準與道路技術狀況、運營服務質量掛鉤,“通行費收費標準根據道路技術狀況、運營服務質量等情況調整,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這已經為因為路況差、通行效率低的高速路過路費打折提供了可能。所以,在條例二審稿中並沒有增加高速路大中修期間過路費打折的規定。